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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盖房想把名额转让给朋友 律师:风险大

2012年10月09日 09:5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济宁韩先生:朋友单位要集资盖房,属于内部员工福利。他自己已经有一套房子了,不想再买,想把名额转让给我,可不可行?

  李丹律师:不建议韩先生这么做,自己和朋友都要冒很大的风险。如果顶替朋友的名额,到时候买房肯定得先以对方的名义买下来,收款收据、买卖合同写的都是对方的名字。到时候房产证也得先办到朋友的名下,再过户给韩先生。如果对方事后又不想把房子转给韩先生,打官司会很麻烦,因为没有证据显示买房人是韩先生。再者,房子属于员工福利,背着单位转让,单位是否会同意?如果不同意的话就会非常麻烦。而且一旦出了房产证办不下来等问题,都容易产生纠纷。(廖文颖)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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