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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独家卖房协议另找中介被诉

2012年10月15日 15:2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钟女士与中介公司签订协议,独家委托链家公司找买主卖房。此后却将房子卖给了另一家中介找来的买房人。链家公司认为房主违约,要求钟女士返还保证金,并赔偿违约金4万余元。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称,去年4月,公司与房主钟女士签约,钟女士独家委托链家公司出售自己位于西城区的一套房屋。钟女士收取了保证金1000元。按照协议约定,在委托期限内自行成交或通过他人居间或代理出售上述房屋的,应按照房屋出售价格的2.5%向链家支付违约金。但很快,钟女士却通过我爱我家公司将房子卖了。链接公司要求钟女士返还保证金,支付违约金4万余元。

  在法庭上,双方对违约问题没有争议,只是该赔多少钱双方分歧很大。

  链家公司认为,因为钟女士的违约行为,使公司丧失了收取居间服务费的可能性,索要违约金合情合理。而钟女士的律师表示,链家自称丧失了居间费用的可能,但并不是说一定能居间成功,获得收益。

  此外,钟女士的律师称,按照建委的规定,房屋成交额500万元以下的,中介公司按2%收费。而违约金的比例不能高于实际损失的30%。这套房屋最终网签价格为126万元,居间费用为2.5万元,再按30%计算,违约金最高只有7500元。钟女士的代理人最终只同意在7500元之下进行赔偿。不过链家公司仍然觉得太亏:“违约金约定都是特别标明的,在独家委托的6个月之内我们完全可以出售该房屋,所以我们应该收取2.5%的居间费用的损失是完全可见的。”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法院没有主持调解,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 孙莹)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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