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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房地产预售许可”审批权或加快市场供应

2012年10月18日 08:4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10月10日下午,国务院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调整143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房地产预售许可”审批权下放,由原来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这一举措表明短期内我国预售许可制度并不会取消,但也体现出中央加快商品房预售审批速度,加快商品房供应速度,从而在限贷限购等一系列限制需求的前提下,加大供应力度,平抑房价的指向。

  对此,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认为,下放审批权,会让审批部门更好地从更细分的市场状况来调节市场,调节房价和供应,避免在整体房价上搞统计数字游戏,弱化调控效果。再综合考虑近日政府推出的土地出让环节要考虑开发商拿地后的开工和预售周期因素,政府调控的思路正从限制需求逐步转向力促供应。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张絮则表示,审批权的下放主要的变化在于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管理部门的审批权限。但综合来看,下放导致的变化其实并不大。因为在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此前经过上一级单位的下放,大多数县级都拥有预售项目的审批权。一方面,下放后,区域的自主权增大,对于预售项目的管理可能更为灵活,预售项目的审批实效也会明显加快,开发商会从中受益。但另一方面,这也会考验地方上对于市场的把控能力,毕竟在新房市场上对于供应对于成交趋势有着较大的影响和限制。此外,预售审批权的下放能否有利于楼市调控,保证当前的调控效果,执行情况也比较关键。包括预售资金监管以及价格审批两个方面。同时,虽然预售许可审批权下放的同时,相关的监管工作也应尽快到位。(记者 赵昀)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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