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以建筑面积的90%收取暖费 业主质疑收费偏高

2012年10月30日 12:5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29日,天桥区时代花苑业主刘先生向本报反映,该小区物业近日以建筑面积的90%收取供暖费,不少业主质疑收费偏高。

  29日,刘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物业收取的供暖费相当于扣除10%的公摊面积,但公摊面积实际超过10%。刘先生觉得这钱交得冤枉,“按照文件规定,供暖计价不是以套内建筑面积为准吗?”

  记者致电时代花苑售楼处得知,该小区每户公摊面积约为18%,以刘先生家为例,建筑面积为93平方米,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不到80平方米。按照小区物业的收费标准,刘先生则需缴纳83.7平方米的采暖费。

  为何要按照这一标准收费?29日下午,记者以业主身份来到清河社区物业探访原因。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建筑面积的90%收取采暖费是清河社区统一规定的,所有辖区内小区都执行此标准。

  清河社区下辖数个小区,包括时代花苑和清河北苑在内。清河北苑的一名业主告诉记者,小区2008年开始供暖,5年来物业都是按照建筑面积的90%收费。从前村民都是烧煤取暖,一个冬天光煤钱也得花一千多元,和如今的采暖费差不多,大多数业主也就得过且过了。

  物业经理张先生说,用户的采暖费都交给了供热企业,开具了正规发票。清河社区管理的几个小区都是自管站供热,供热企业只负责将暖气送到自管站,转换、加压产生的费用供热企业不承担,而这部分费用一个供暖季就需要几万元。供热企业按照热水流量向物业收费,物业按照房屋面积向业主收费。计量单位的不同,加之自管站运营的额外费用,导致小区采暖费2011年亏损了十几万元。

  该物业管理的几个小区,只有清河南苑按套内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因为小区和热电厂只有一墙之隔,不需要二次加压。

  对于90%的标准由谁规定的问题,张先生一再强调,“我不知道是谁规定的,但清河社区所有的楼都是这么收费的。”(记者 王光营 赵丽 见习记者 陈熹)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