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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部分家居广场所售儿童家具 仍未符合新国标

2012年11月26日 10:37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今年8月1日起,我国首个儿童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开始实施,对于3-14岁儿童所使用的家具,有了区别于成人家具的国家标准。昨日,记者走访了海口部分家居广场发现,仍有很多不符合标准的儿童家具在销售,并且许多销售人员对儿童家具的国家标准知之甚少。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产品不应有危险锐利的边缘及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进行倒圆或倒角处理。此外,对甲醛、可分解芳香胺等10种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严格限量规定。

  昨日,记者走访了海口几家家居广场。“我们这儿的家具质量很好,没有任何问题。圆角的也有,尖角的也有,你想要什么样的家具都有。”一名销售人员说,至于国家标准是怎样的,她并不清楚。走访中,记者还发现很多在售的儿童衣柜没有设置气孔。《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明确规定,衣柜必须设有气孔,防止儿童不甚将自己关进衣柜后闷死。销售人员称:“我们也有带气孔的衣柜呀,你可以选择带不带气孔的嘛。”而当记者指出一款儿童家具明显不合规定时,销售人员的回答让记者无言以对:“谁说这是儿童家具了?这是一款成人家具,只是也可以给儿童使用罢了。”

  业内人士林先生表示,多数生产企业以儿童家具的名称为卖点,但产品的设计、材料与成人家具并无多大差异,在产品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等方面缺少针对儿童身体健康安全的有效保护措施。《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对儿童家具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对企业制作工艺和设计有了更高的要求。制造厂商应抓住机遇改进生产工序,提高产品的设计和质量,才能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见习记者 马周博 记者 党朝峰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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