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入赘后离婚回自家 爹妈已将大套房给了哥

2012年11月26日 11:1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入赘到妻子家,过了几年又离婚回到父母家,但是这时家里已经拆迁,父母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把拆迁房的大套给了兄长,只给他留了一个小套房。他觉得父母偏心,拎起菜刀要跟大哥拼命。

  向拿大套房的大哥要补偿

  家住建邺区沙洲街道的吴某,是家中的老二,几年前入赘到妻子家,但是两人感情不和,很快就离婚了。但当吴某回到家之后,家里的老房子拆迁,拆迁安置房给了一大一小。吴某的父母就把大套房子给了大儿子,小套房带着吴某一起过。吴某认为这样的安排不合理,要求平分房产,既然大哥拿了大套,就补偿给自己6万块钱。但是,没想到的事,大哥一口回绝,说自己拿不出那么多钱,两兄弟为此吵了起来,最后急眼了,大哥对吴某说,你入赘到别人家,就相当于嫁出门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现在还好意思回来争房子?这句话彻底把吴某惹火了,但是没想到对于大哥的观点,父母竟然也不做声等于默认,吴某跑进家里厨房抄起菜刀要和大哥拼命。家人没有办法只好报警,后此事归于建邺区沙洲司法所调解。

  经协商哥哥补偿5万元

  调解员了解完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首先对吴某做出了严厉批评。一个大男人,在家为了争财产,抄起菜刀喊打喊杀,差点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这是绝对不应该的。这个时候,吴某气消了,也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跟父母和大哥道歉,双方关系得到缓和。这时,调解员又劝吴某的父母和大哥,吴某入赘,现在离婚被人净身出户,又没有正当工作,要求父母公平分配财产的要求是可以的。虽然老两口对于自己的财产有自由支配的权利,但是一家人不能因为吴某到别人家入赘的事歧视他,在财产的分配上对他要公平一点。

  听完调解员的话,吴某的父母表示,自己并不是偏心大儿子,而是因为吴某自离婚后,一直游手好闲,还因为聚众斗殴被劳教过。现在如果把一大笔钱给了他,父母也怕吴某拿这些钱去干坏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调解员叫来吴某跟父母以及吴某的哥哥,协商钱数和保存方法。最终经过多次协商,吴某的哥哥同意一次性补偿吴某5万元,但是这笔钱要交给吴某的父母保管,如果吴某有用钱的需要,可以和父母要,绝对不能把钱拿出去干坏事。而吴某经过调解员的劝解,也同意了这样的做法,毕竟家人这么做也是为了他好,他也就没什么意见了。(通讯员 杨武忠 记者 贾晓宁)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