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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忍“最牛钉子户” 彰显社会进步

2012年11月28日 09:0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容忍“最牛钉子户”彰显社会进步
温岭一幢5层楼房矗立马路中间4年未遭强拆

  因不满拆迁补偿标准,浙江省温岭市一幢5层楼房突兀地矗立在火车站附近一条尚未完全建成的马路中间(见图),被称为“最牛钉子户”。目前,该段新修建的马路正在施工,“最牛钉子户”也照常生活。

  当地政府表示不会强拆

  “最牛钉子户”属温岭市大溪镇下洋张村,楼房里住着户主罗保根和他的家人。

  这幢引起广大网民热议的楼房,其矛盾的焦点在于拆迁补偿标准,双方一直存在异议。

  按照大溪镇党政办发布的《关于铁路新区站前大道规划路中间尚未拆两间房屋的情况说明》,罗保根家可获补偿款260015元。除了补偿款,罗家可以选择安置房,其中包括分地基自己建排屋和以成本价购买政府新建的农民公寓。

  罗保根告诉记者:“我们没有同意拆迁协议。马路去年开工修建,而房子在10年前已经建成,加上装修费用共60多万元。之前造房子还欠了债,如今政府只给我们26万元的补偿,现在建不起也买不起安置房。”

  对于“最牛钉子户”,当地政府表示,在签订拆迁协议之前,不会停水断电,也不会强行拆除。

  温情执法凸显别样标本意义

  “我们多次向大溪镇、温岭市政府反映情况,但都没得到解决。”罗保根表示,“只要政府给我们造好跟现在差不多大小和装修的两间房子就可以了。”对此,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林旭方回应,罗保根家目前提出的要求,不符合拆迁标准。

  浙江省社科院相关专家认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时,政府不强拆,不断水断电,保证了拆迁户的正常生活,能在寻找双方诉求的平衡点中兼顾公众、个人利益,这是对私人财产的尊重。

  “温岭另类呈现的‘最牛钉子户’别具意义。”浙江省社科院钟其研究员说,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面对可能有大量矛盾涌现的趋势,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提前做好预案,合理寻求利益平衡点,从更深层次、根源上统筹谋划,减少拆迁纠纷尤其是流血事件的产生。

  杭州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家品说,容忍“最牛钉子户”的存在是社会进步的具体体现,而温情执法更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一个标志,具有的标本意义不容小觑。

  解决矛盾不应牺牲小部分人的幸福

  在一些地方,政府按照相关文件辅以当地的具体匹配补偿,相对于被拆迁群众所投入的财力物力而言显然不够,而另外一些城郊结合处,却出现了因为拆迁而一夜暴富的现象。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杨建华指出,减少这两类极端现象的发生,就应考虑如何让拆迁补贴标准更加合理化,因地制宜跟上市场化的脚步。

  有网民认为,与极少数“贪心钉子户”不同,这次温岭“最牛钉子户”房子造价和政府补偿之间相差约34万元,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老两口有理由给自己争取一个安身之所。

  “政府、拆迁户、施工方的地位都是平等的,解决矛盾是一个互相妥协的过程,不应为了大部分人的利益而牺牲小部分人的幸福。”杨建华说。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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