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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要交暖气安装费? 律师:以协议为准

2012年11月28日 10:2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滕州市九州清晏小区原来的住户在房屋拆迁并预定安置房时,预交了每平方米80元的暖气安装费。现在已经上房,却发现室内没有安装暖气片。业主认为原来签订的协议中“暖气安装费”属于基础配套设施,不应该在交纳的费用范围内。

  疑惑>> 交了暖气安装费,新房咋没暖气片

  “我们在房屋拆迁时有一份协议,其中一条是关于暖气安装费的。”27日,滕州市九州清晏居民王女士反映,她不知道这个费用是否是必须的,当时就稀里糊涂交了1万多元的暖气安装费。

  记者了解到,王女士原来居住在九州清晏小区所在的位置,后来因城区改造,她和其他居民一样成了拆迁户。“当时我们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领取了一个编号。”王女士说,当时考虑到安置补助费、房屋及附属物补偿、预定安置房等各项价格比较合适,于是顺利签订了这份协议。同时,她和家人注意到了第五条暖气安装费,其费用按照每平方米80元暂收,拆迁方称这些费用为与新房配套的暖气管道等设施费,等到上房时按实际发生的安装费进行结算。

  2011年夏季,王女士和其他住户一样领到了新房的钥匙,可是发现室内并没有安装暖气片等取暖设备。“当时是按照每平方米80元计算,一直不理解具体的内容。现在听别人说,暖气管网属于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并不需要交纳这些费用。”王女士说。记者了解到,暖气安装费按每平方米80元暂收,主要体现在原住户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而现在购买的商品房并不存在该项费用。

  回应>> 暖气网属新增内容,应该收费

  “水、电、气和暖,都应该属于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房款中应该都全部包括在内。可是,为何单独把暖气安装费列出来,让人不可理解。”该小区回迁户居民张先生疑惑地说。

  对于暖气安装费的收取,该小区开发商山东新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孟先生介绍,在拆迁前,原来的住户并没有集中供暖,而现在的小区都铺设的集中供热的管道。与包括水、电、气等在内的设施一样,小区供热管网也属于基础配套设施,可是对于拆迁户来说,暖气管网与原来相比属于新增的设施,所以在拆迁协议上对其进行了明确说明,暖气安装费的内容单独作为一条协议告知当事人。

  孟先生说,回迁户的新房上房后,部分居民对此依然不了解,工作人员详细解释了事情的原委。“当时是按照每平方米80元暂收了这一费用,房屋最终交付后,审计部门对该费用进行审计,发现最终的费用超过了80元每平方米,但是没有再向居民收取。”

  □律师说法 以协议为准

  对此,滕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滕州市没有正式文件明确暖气安装费是否属于必须交纳的范围,但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双方已经签订了相应的协议,一般都是以协议为准。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在文件规定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时,以后期协议为准。双方签订协议,说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据了解,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规定:凡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颁布前,已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的,由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统一归并后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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