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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证监会官员称公积金入市不等于买股票(2)

2012年11月29日 10:2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住房公积金能否扩大使用范围

  在汪利娜看来,之所以会有相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感兴趣,就是因为这么多年来住房公积金沉淀下来了2.1万亿元资金。而之所以会出现这2.1万亿元的沉淀资金,是源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

  1991年5月,上海市在学习借鉴了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之后,率先在国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当时,这笔钱只能用于单位集资建房。

  不过,一些单位集资建房很快就演变成了投资,很多问题开始出现。

  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出台,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按照这个条例,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这笔钱归职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从当时的设计来看,住房公积金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不过,事情的发展并没有这么简单。

  “在经过数年的发展之后,人们发现,很多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用户根本就用不了这笔钱,能用得上这笔钱的人反倒都是比较有钱的人。”汪利娜说,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不高,沉淀下来大量的闲置资金。

  这些沉淀下来的资金并非完全闲置,而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存入银行的利率是活期利率,购买了多少国债,收益多少,则至今没有公开数据。

  “就是因为这笔钱存在银行,用不出去,产生了利息,才会让相关部门觉得有增值的必要。”汪利娜说,但之所以用不出去,是因为现行的管理条例限制了公积金的使用。

  按照现行的管理条例,有6种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实际上,也就是说,如果是在我国境内的在职职工,只有当购买住房和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时候,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我国住房公积金是低存低贷,很多地方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很低,缴存者无法使用。”汪利娜说,再加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相对复杂,很多人根本使用不了这笔钱。

  “这就是制度设计的问题,租房、北方地区供暖费、物业费等等支出都是跟住房相关的支出,为什么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汪利娜说,在新加坡,这笔钱的使用范围要大得多,很多跟住房相关的费用都能够使用公积金。

  北京伟嘉安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主管吴昊告诉记者,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为例,整个程序非常繁琐。个人需要拿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在单位统一办理,而且需要缴纳5%的税。公积金中心不接受个人申请。很多单位根本就不愿意帮职工提取这笔钱。

  “与其把住房公积金投入证券市场,还不如学习新加坡的做法,扩大其使用范围,同时通过购买国债的方式进行保值。”汪利娜说。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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