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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人均超40平米征房产税”难得人心

2012年11月29日 13:32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国社科院11月28日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上海、重庆的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超过40平米的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并将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11月28日新华网)

  近年来,关于房产税的争论沸沸扬扬,各种消息和建议漫天飞舞,而房产税的“面目”也一变再变:一方面,在征收目的上,房产税最初以“抑制房价”的面目出现,因而赢得不少人的支持,但后来人们发现这种说法太不靠谱——— 某种商品税负增加,怎么可能反使该商品价格下降?另一方面,在征收范围上,上海、重庆的试点只是面向多套住房或“大房子”征税,但近期来自各方面的消息表明,“扩围”之后的房产税可能采取“普遍征收原则”,存量房、首套房乃至逾期未售的新建住宅都可能被纳入征税范围,若果真如此,房产税便不只是与富人和炒房者有关,而是要从大多数城市居民腰包里掏钱了。

  按照中国社科院的建议,人均住房超过40平米就要缴纳房产税,这意味着,如果一名单身青年购买了一套50平米的房子,或者夫妻二人购买了一套90平米的房子,抑或一家三口住着一套130平米的房子,他们就得缴纳房产税。恕我愚笨,不太明白社科院的建议道理何在、设定 40平米这个界限的依据何在。其一,征收房产税重在抑制投机,却为何要向民众的首套房、自住房征税?其二,即使向“大房子”征税,但依据有关部门一贯的定义,90平米以下的住房均为“小房子”,社科院设计的房产税,为何连50平米的“蜗居”都不放过?其三,即便一家三口住着130平米的房子,但他们可能是正被房贷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房奴”,可能是几辈人节衣缩食才购买了一套住房,向这样的人群征收房产税,增加他们的住房负担,于心何忍?

  即使为增加政府收入而征收房产税,也要考虑其正当性、合理性,顾及民众的承受能力。当前房价之所以这么高,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附着在房子上的税费多如牛毛,民众已经为住房消费承担了繁重的税费,现在还要对民众住宅普遍增收房产税,其正当性、合理性令人怀疑。

  实际上,政府花那么大力气调控房价,最终目的无非是为了解决民众的“住房难”。现在,房价没有降下来,人们咬紧牙关、东拼西凑买了一套房子,还来不及喘息,接着就要每年为房子纳税。如此,普通民众将会更加买不起房、住不起房、租不起房。为了增加政府收入而置民众承受能力于不顾,这样的建议势必遭到民众的反对。新浪网的调查显示,近六成的被调查者对社科院的建议持反对态度,而三成多被调查者表示支持,也是基于“有助于遏制房价上涨”的美好期望。社科院有必要反思,为什么自己的建议不得人心,这个建议究竟是调查研究的结果还是拍脑袋得出的想法呢?(浦江潮)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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