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租房申请分配办法出台 成功申请指南
参与互动(0)《济南市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程序》24日出台,根据这一办法,公租房分配时采取单位分配和摇号分配两种方式。具体分配计划、配租规则及租赁合同文本由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制定,济南市保障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济南市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程序》已出台,根据这一办法,公租房分配时采取单位分配和摇号分配两种方式。
根据办法,由单位统一申请的,在分配房源时,按照“房源相对集中,预登记优先”的原则,采取摇号方式,根据房源项目定向摇号,确定单位选房顺序。摇号结果在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单位可按照排序结果和分配标准进行选房。
“所谓‘房源相对集中,预登记优先’,就是企业在选房子时先摇到号的,要整单元挑房,以相对集中的情形来挑。”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负责人解释说,“预登记优先”是指在摇号分房时,要分成预登记和未参加预登记两组,参加预登记的优先摇号。
单位选房后制定本单位分房方案,并经单位职代会通过,向获得配租资格的家庭或个人分房,分配结果报济南市保障中心备案,并在单位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房源具备入住条件后,济南市保障中心与申请单位、申请人签订三方租赁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对于个人申请获得配租资格的家庭或个人,在分配房源时,按照60周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重大疾病患者、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军残、归侨侨眷和参加预登记优先的原则,采取电脑摇号排序的方式,根据房源项目定向摇号,摇号结果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可按照排序结果和分配标准进行选房。选房结果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房源具备入住条件后,申请家庭或个人与市保障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据了解,具体分配计划、配租规则及租赁合同文本由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制定,济南市保障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租房申请分配共分“七步走”
根据济南市出台的分配办法,济南市公租房申请分配共分“七步”,顺序依次是:领表→填表、准备材料→初审、公示→定向申请→审核→核准→配租。
申请时如何领表?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由工作单位统一到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无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如何初审、公示? 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上述资料由单位负责初审,合格的由单位负责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上述资料,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合格的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初审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公示单位负责盖章确认。
如何定向申请?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申请单位持单位和个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统一到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
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
外来单身职工的申请由申请单位持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统一到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
引进人才的申请由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持要求提交的材料,根据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统一到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出定向申请。
申请人及申请单位应对申请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书面同意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需要准备些啥材料?
领取表格后,申请单位和申请家庭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盖章确认,并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单位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为外来务工家庭申报的单位还应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团体商业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工作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无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持有《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市级以上(含)劳模证明、见义勇为证书、革命残疾军人证、山东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军队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归侨侨眷证明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上述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外来单身职工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单位签订的且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引进人才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的引进人才相关证明
(3)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政策解读
申请分配实行定向申请、定向摇号
根据济南市出台的办法,济南市公租房申请分配实行的是“定向申请”、定向分配。
对此住房保障处负责人解释说,所谓“定向申请”,就是根据已公布的房源项目,申请人只能申请政府已公布的某一处房源,而不能同时申请多个项目的公租房,例如,如果政府一次性公布了四个公租房项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定向申请自己想居住的某一特定项目,而不能同时申请四个项目。
而“定向摇号”,指的是申请人只能参加自己申请的那个项目的摇号,而不能参加多个项目的摇号。“不同的项目只针对定向的申请人进行摇号,摇完一个项目再摇下一个。”
如果“房少人多”咋办?
在公租房分配过程中,许多人很关心如果“房少人多”咋办?申请者分成了单位申请户和个人申请户,两者之间房源该怎么分?是否存在优先分配的问题?
对此住房保障处负责人表示,类似问题都将通过出台分配细则的问题进行解决,“现在只是出台了分配程序,今后公租房每年申请登记后,都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分配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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