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物管“霸王”收费 该管管了

2013年01月23日 14:1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近日调查广州部分楼盘发现,对于物管费滞纳金的标准,可谓五花八门。不少业主反映滞纳金究竟应该交多少,业主没有话语权。而且原来签订的物管合同内根本没约定要缴纳物管费滞纳金,物管却突然要求业主交。

  住在小区,接受物管提供的服务,缴纳物管费自是天经地义。而且事情也须一分为二地看,有些人是因为忙于工作一时疏忽而忘记缴纳物管费,这也情有可原;但不排除也有一些人故意拖欠物管费,因而物管收取一定的滞纳金也说得过去。

  不过话又说回来,缴滞纳金可以,但必须缴得明明白白,物管不能说收就收,收多少就是多少,连告知业主的基本程序都省却。换句话说,物管要收管理费滞纳金,也应提前在合同中约定,让业主有知情权,否则就有利用霸王条款乱收费的嫌疑,业主有权拒绝缴纳。

  再说了,现在财政预算都要公开,可很多小区物管费却是一笔糊涂账,既没有公开账目,收起来也是形式多多:有银行划扣代缴的,有物管自己收的。总共收了多少,到底有多少花在了服务上,业主无从知晓。连管理费都缴得糊里糊涂,更何谈滞纳金了。不仅如此,在小区的公共收入上,也是不明不白。比如说很多小区都有广告收入,按说这笔收入业主也有份,可事实上业主根本不知道这笔收入究竟进了谁的腰包。

  如何规范物管的收费行业?去年11月,《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民意,其中对物管收费不规范的行为有专门规定: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物管应当将服务内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在显著位置公开,接受业主监督,同时,还对物管和从业人员建立诚信档案。规定虽然很好,可是要想得到真正执行,恐怕仅靠业主监督远远不够,一方面,相关部门必须对物管的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进行规范,甚至对乱收费物管敢于开出重罚单,责令其退出广州物业服务市场;另一方面,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必须站在行业发展的立场上,规范行业行为,而不能对问题物管“护短”,更不能因为利益输送而对物管乱收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子在渊)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