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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业主与物业并非天生“冤家”

2013年02月06日 11:08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过年了,大家都在“晒”五花八门的年终奖,可你听说过业主自掏腰包,给物管、保安、清洁工发年终奖的新鲜事吗?2月4日是农历小年,在长沙市河西长塘山小区做清洁工的孙国清就惊喜地领到了这样一份“年终奖”:“这个小区真有人情味,工作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有私人给我发年终奖!”(2月5日《长沙晚报》)

  报道说,为让辛劳一年的物业服务人员过个舒坦年,居住在长塘山小区250户业主自发捐款,筹集1.92万元,给小区16名物业服务人员发年终红包。

  业主自掏腰包给保安清洁工发年终奖,的确让人感动,这体现了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亲如一家的良好关系。在很多小区的物业费都收不上来,物业公司被迫撤离的时候,这一温馨行为的意义更不一般。此事说明,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只要物业尽职尽责,服务到位,业主自然能体谅物业工作人员的辛苦,不仅不会发生物业纠纷,很多工作还能得到业主的积极配合。

  在笔者看来,业主自掏腰包给保安清洁工发年终奖,其实不只是感谢他们的辛勤劳动,也是对物业服务质量的认可。可在生活中,人们看到更多的现象是,因为物业服务质量等问题,业主与业主老是在闹矛盾,比如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停水停电或堵门催要物业费,还有要么业主辞退物业,要么物业不得不自行撤离。也因为诸如此类的现象发生多了,对于物业与业主的关系,有人形容是天生的“冤家”。但透过长塘山小区业主给物业发“年终奖”一事,人们看到,其实业主与物业是完全可以好好相处的。前提就是,物业尽职尽责。那些总在和业主发生摩擦的物业,是不是该好好地思考一下了呢? (杨国栋)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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