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京纬三路过江隧道一工地因占道挖掘 被开罚单

2013年03月20日 13:4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从市城管局综管处获悉,为了规范许可后的挖掘、占用道路行为,3月至5月将开展对全市批后挖掘占用工地情况的检查,包括城西干道改造工程、纬三路过江隧道工程等10多个工地。昨天的检查中,纬三路过江隧道项目的部分工程因无道路占用挖掘许可手续而将面临处罚。据悉,这是《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实施后就占道挖掘开出的首张罚单。

  定淮门大街6号工地擅挖60平米大坑

  昨天上午10点多,在定淮门大街6号的一块围挡区域,施工方已将路面挖出一个五六十平方米的大坑,坑深3米左右。在坑洞一侧,执法人员看到,定淮门小桥的两块梁板已被拆除,桥梁主体已裸露出来。

  检查人员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定淮门大街6号门前道路地处定淮门大桥西面,路面以下是一个河沟暗涵,暗涵上是定淮门小桥。根据规定,施工方在施工前,应向城管部门申请报备两项手续,一是道路占用、挖掘手续,二是桥梁拆除及后续处理手续。不过,调查显示,正在施工的是纬三路过江隧道项目的一部分,现场施工方为中交隧道工程局。据中交隧道工程局技术员桑有财表示,占用、挖掘道路是为了管线施工并拆除定淮门小桥。城管执法人员随后向施工方下发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其提供相应施工手续。

  据悉,昨天下午,施工方工作人员来到城管执法总队,提供了一份桥梁拆除批复同意手续,但未能提供道路占用、挖掘手续。执法人员介绍,《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挖掘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挖掘,恢复原状,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城西干道等10多个工地将被查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这次专项检查的是10多个工地,包括和燕路道路综合整治工程;白下苜蓿园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新模范马路、雨花西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牌楼大街雨污分流、环境整治工程;江东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纬三路过江隧道工程;城西干道改造工程等。除检查工地全封闭围挡施工、围挡牢固安稳、整洁外,还要检查夜间警示灯、警示、告示牌。重点检查工地的降尘措施,包括渣土要及时清运,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要进行覆盖,进行洒水降尘措施,开挖、风钻阶段,采取了湿法作业等。

  检查结果将通报给市城管局、住建委、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区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且纳入对各区的考核。检查情况将计入占挖管理系统。今后凡是新增许可较大项目,都将实施检查,以进一步加大对批后监管的执行力度。 (记者 孔小平)

【编辑:张玉玺】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