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不能“以人查房”
2013年03月20日 14:17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多地立下新规不能“以人查房”,记者以市民身份来到海口市房屋档案馆,工作人员表示,“凡查询别人房产档案的,只有出具房产证号或者提供房屋的具体位置,方能查询。”不能“以人查房”,只能“以房查人”,这是海口市房屋档案查询管制方式。
据了解,海口市内,除了本人用自己身份证能查询到房产信息外,别人一律不能按身份证或姓名等信息查询他人房产情况;然而若以房查人,则只要提供房屋的房产证号或者房屋的具体位置(精确到房号)两者中的任意一项,就能查询房屋的产权,同时对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等信息则不需要提供。
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按照提供房屋信息而非个人信息的查询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产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海南省海口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等文件为查询依据。
【编辑:张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