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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身份信息无记录 兰州117户房东被罚

2013年03月21日 19: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兰州3月21日电 (崔琳)兰州市公安局户政处21日通报了两起房东对承租人没有进行身份登记,导致出租屋发生刑事案件的事例,两名涉案房东均被治安处罚。同时,记者获悉,2012年兰州警方已对该市117户未按规定登记房屋承租人信息的房东进行了处罚。

  2013年3月初,时逢流动人口返城务工高峰期,兰州警方当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宣传月”。此间,兰州市公安局户政处流管大队组织警力,加强对该市各类出租房屋的管理,并对日前发生的两起涉及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案件进行了责任倒查。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所租住房屋的房东只是收取了租金便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没有对承租人进行身份信息登记,也未主动向辖区派出所进行出租房屋申请登记。办案民警依法对两名房东进行了治安处罚。

  兰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顏宗国介绍,截至2月20日,兰州市累计登记流动人口90.8万人,登记了出租房屋7万户。目前,该市登记的常住流动人口有42万人,近九成从事务工、经商和服务业等经济活动。其中,跨省流动人口14万人,多数来自四川、河南、陕西、江西等省份。

  顏宗国表示,为加大出租房屋的巡查检查力度,从4月1日起,兰州市将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百日会战”专项行动。

  据了解,该活动开展后,兰州市公安局户政处执法人员将重点调查登记流动人口暂住信息和房屋出租情况,特别是加强对楼群院落、流动人口聚居区域的清理清查力度;对可能产生犯罪行为的出租房屋加强巡查走访;对一些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就出租房屋的房东,将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此外,出租房内若发生刑事犯罪案件,还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的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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