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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园条例:乱涂乱刻损毁树木最高可罚千元

2013年05月14日 09:3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长春市公园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乱涂乱刻“到此一游”、损毁草坪和树木将面临最高1000元罚款等规定引起市民热议。

    该《条例》对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服务和使用、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条例》将使城市公园管理有法可依,而且对游人的不文明行为起到约束作用。

    《条例》具体规定了14种在公园里禁止的行为及其惩罚措施。其中,攀爬涂写、翻越围墙栏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攀折花木、损毁草坪等行为和普通市民息息相关。

    同时,《条例》对不文明行为做了“严厉”的处罚,违反相关规定的最低罚款20元。而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雕塑作品上刻画,损毁草坪和树木的,将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记者祝大伟)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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