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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河涌整治与修复规划 防洪与生态治理并举

2013年05月17日 15:4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广东出台《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河涌整治与修复规划》(下称《规划》),全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范围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所涉的9个地级以上市的169条河涌,主要包括:芦苞涌、西南涌、白坭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前山河、广昌涌、佛山水道、淡水河、石马河、凫洲河等13条主要河涌以及其他156条河涌。投资匡算856亿元(不含征地和拆迁、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仅包含泄洪整治、截污等水环境治理和水景观投资)。

    据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专家介绍,珠江三角洲约有除主干河流之外的河涌12259条,长度29820公里,河道密度0.294条/平方公里。本次规划旨在通过选取典型的、具有代表意义的河涌整治与修复,对解决普遍问题提出治理思路和指导建议,以推动和加快珠江三角洲的河涌整治与修复,并辐射和带动全省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

    13条跨市重点河涌统计表

    序号 河道名称 左/右岸 上/下游 序号 河道名称 左/右岸 上/下游

    1 白坭河 广州/佛山 8 前山河 珠海/中山

    2 西南涌 佛山/广州 9 广昌涌 珠海/中山

    3 芦苞涌 广州/佛山 10 佛山水道 佛山/广州

    4 茅洲河 深圳/东莞 11 淡水河 深圳/惠州

    5 观澜河 深圳/东莞 12 石马河 深圳/东莞

    6 龙岗河 深圳/惠州 13 凫洲河

    7 坪山河 深圳/惠州 (拱北河) 中山/佛山

    

功能要求
一类二类三类
组成城市水网的骨架,建成区和规划区的主要排涝通道,排涝分区中的主要河流或承担上游水库泄洪的河涌。排涝分区中的次级河涌或排涝小区及建成区的汇水管道,上游水库泄洪时的排洪管道。集雨面积小于2km2,排涝能力较弱的河涌,位于城中村或农作区、林区的灌溉管道,调水、补水的管道。
集合多种功能,绿化、水景。岸边有一定宽度的绿带,设亲水人行道和平台,结合生态、历史、人文、城市标志性建筑物营造水景。

        沿岸普通绿化,可不设

        或局部设置亲水人行道和平台。

有绿化要求,尽量保留河涌原生态。
可以满足可以满足可以满足
结合道路网,可作规划分区隔离带,沿岸可铺设供水、电力、通信、煤气及污水管道。结合道路网及绿化带建设,管线同前。结合人行和自行车道或小区路网建设。可铺设较小的供水、电力、通信、煤气及污水管道。
入涌船只尽可能平底,桥型有景观要求。
2015年不黑不臭2015年不黑不臭2015年不黑不臭
2020年满足水功能区要求2020年满足水功能区要求2020年满足水功能区要求

    河涌功能分类标准

    现状:珠三角河涌萎缩污染严重

    据专家介绍,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珠江三角洲相当一部分河涌,特别是流经城市的河涌,因非法挤占河滩,河涌萎缩、淤积严重,河涌的防洪排涝压力日益增大,稍遇暴雨,内涝严重。同时,大量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涌,导致目前流经城镇的河涌大多污染严重,水体发黑发臭,水生态遭到严重破坏,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此,广东在系统总结过去河涌整治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编制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河涌整治与修复规划》,通过以点带面、区域带动,推动全省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从省级层面对珠江三角洲各市提出河涌整治的总体要求,以界河及跨地市河涌的整治修复为突破口,以泄洪整治和水环境修复为重点,通过有效的综合治理和一系列整治修复措施,建立功能完整、健康的河涌水系,达到泄洪顺畅、排涝安全、水质清洁、生态健康、景观优美“五位一体”的总体目标,实现安全、水清、岸绿、景美。

    《规划》明确了近、中、远期目标,分三个阶段逐渐完成河涌整治与修复规划。

    2015年前,基本完成13条重点河涌泄洪整治任务,达到规划的防洪、治涝标准;水质污染基本得到控制、水生态逐步改善,达到规划景观标准;2015年前,跨市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8%及其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及其以上,重点抓好淡水河、观澜河(石马河)、前山河、佛山水道、茅洲河等流域的综合整治。

    2020年,基本完成规划范围156条非重点河涌整治与水生态修复,达到规划的防洪、治涝标准,水质污染得到基本控制、水生态逐步改善,达到规划景观标准。各市可根据实际需要、资金情况适当安排本次规划范围之外的河涌进行整治与修复。继续加大广佛、深圳东莞、深圳惠州、中山珠海跨界河流面上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规划范围河涌水质目标达到Ⅳ类,其中东莞市河涌水质目标为Ⅴ类、肇庆市河涌水质目标为Ⅲ类,到2020年跨地级以上市河流中的龙岗河、坪山河交接断面水质除重金属指标达到Ⅲ类外、其余指标达Ⅳ类。

    2030年前,规划范围169条河涌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划目标,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本次规划范围之外的所有河涌逐步得到整治与修复。

    措施:防洪与生态治理并举

    《规划》对河涌整治与修复,提出了防洪与生态治理并举的治理思路。从泄洪整治、截污治污入手,从根本上切断内源、外源污染,再辅以生态、植物、补水等修复措施,建设人、水、生态环境和谐的河涌体系,实现“水通、水活、水美”,建设“安全河、清水河、生态河”。同时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之间的关系,做到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规划》明确,具体的堤岸型式可分为两类。对于城市城区段工程,由于受限于两岸设施,可采用直墙或直墙+斜坡式岸坡;非城区段原则上采用斜坡式生态岸坡。有条件河段正常水位以下种植水生植物,正常水位至洪水位的区域下部以种植湿生植物为主、洪水位线以上种植常绿树种,增加观赏性。

    此外,《规划》还要求结合河涌沿岸具体特点,布设沿河公园、广场、湿地、亭台楼榭等,以凸显岭南文化和水乡特色。

    对于点源污染的治理,是在河涌截污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污水管网系统,并兴建污水处理厂,形成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一些传统产业如印染、制药、发酵等向外转移或达标排放,有效控制工业废水排入河涌的总量。

    对面源污染治理措施,主要是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集中填埋、垃圾收集运输规范化;减少农药使用、或使用低污染易分解的农药;禁止使用含磷化肥、推广无磷洗衣粉、无害化公厕;收集初期雨水进行处理等措施。

    对单一流向的河涌,通过上游水库+污水处理厂尾水+下游河道提水补水,实现活水长流;对双向流动的堤围内河涌,利用两端水闸控制置换河涌内水体,实现河涌内活水流动。记者 邓圣耀 通讯员 粤水轩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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