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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中失窃拒交物业管理费 物业停其水电服务

2013年05月28日 16:37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物业公司竟以停止水电服务“反制”

  现在很多物业公司都有代收水电费的业务,这也给小区的业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是家住三亚朝阳一巷工行宿舍小区的业主张女士却向记者反映称,由于自己家中失窃,认为发生失窃与小区物管不作为有关,物管人员没有尽到相应责任,因此她拒绝缴纳物业费用,谁曾想对方竟以此为由拒绝代收其水电费,她认为此举非常不合理。

  据张女士介绍,她家都住在三亚朝阳一巷的工行宿舍小区内,而小区的水电费都是由物业公司代为收取,前几天她在电表上看到剩余的电量不多了,便让其母亲去物管处缴费,谁曾想却遭到对方拒绝。

  “我们家的物业管理费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缴了,物管以此为由拒绝代收水电费”,张女士称,她不交物业费是有原因的,今年3月初,家里进贼了,这也让她对物业的安保工作产生了不满,她留意一段时间后发现小区的安保形同虚设,保安经常在保安室睡觉,十分不负责任。

  张女士称,因为家里失窃一事,她多次找到物业公司,希望对方能承担相应责任,但对方一直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她只能用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抗议”。

  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就能拒绝代收水电费吗?带着住户的质疑,记者联系了该物业公司。该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如果每个人都用种种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那么小区的物业公司就没办法维持下去,他们也是无奈之下才想出这个办法,对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采取拒绝代收水电费的做法,希望通过这样能保证顺利收取物业费。该负责人还提到,张女士家里遭窃一事警方仍在调查中,现在也不能认定全是物业公司的责任。

  针对张女士的遭遇,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苏文山律师指出,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即使在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也不应该采用将物业管理费和代收水电费捆绑在一起的方式,来强迫业主缴纳物业费,考虑到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责任,建议协调解决。

  截止记者发稿前,经过相关协调,小区物业公司已经同意暂时代收张女士家的水电费。(记者 林方岱)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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