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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励企业自建公租房 纳入政府配租管理

2013年06月05日 09:32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让职工不仅有地方住,还要住得好。”福建飞毛腿集团有关负责人日前告诉记者,公司近年来投入2340万元建设的468套公租房竣工后,将较好地解决职工的住房难题。

  据了解,福建省还有很多像飞毛腿集团这样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租房的企业。以前公租房建设主要由政府投资,2010年,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鼓励政府以外的企业和机构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并且明确此类住房“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的权益也可依法转让。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参与建设公租房,向企业内部职工供应,作为员工宿舍,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6折收取。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福州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参与自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9个项目、1858套,面积达6.95万平方米,容积率在1.5~2.5之间,企业出资金额约9232万元。泉州群峰机械公司去年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245套公租房,日前这些公租房已经投入使用。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泉州、福州、厦门三大中心城市和房价较高的城市要加大公租房的建设力度。政府鼓励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房,专门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企业单位也可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租房,之后纳入当地政府配租管理,优先向本单位职工出租。

  各地为改善用工环境,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泉州规定,企业建设公租房免收土地出让金,还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使用税等7项税费。为了让民营企业参与建设公租房的事业长期健康发展下去,泉州住建局还规定绝不允许改变公租房屋性质,禁止企业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目前,泉州已有70多家民营企业投资70亿元,建设2万多套公租房,面积达80多万平方米。这些房屋一律优先保障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记者 吴铎思)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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