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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共设施:优质资源聚城区 新区配套吃不饱

2013年06月05日 13:5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不均,优质资源过度聚集城区。图为广州新图书馆。资料图片

  广州公共服务设施总体配套水平偏低、配套设置标准实时更新修订不及时、代建设施移交滞后……近日,由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发布的2013年广州社会蓝皮书,对近年来广州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纳。

  蓝皮书提出按照属地政府牵头负责的模式,贯彻落实“123”城市发展战略和政策文件,推进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优化配套标准,完善代建移交制度等建议。

  【现状】配套水平偏低分布不均

  广州公共服务设施总体水平与先进城市差距较大。目前10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扣除商业用地)仅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左右,而新加坡、香港已分别达15%和12%。

  同时,空间分布不均衡,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在中心城区过度聚集(如越秀、荔湾、天河、海珠四区集中了全市60%以上的医疗床位),新城区和副中心产业功能发展较多,而教育、医疗、购物、文化等基本生活公共配套服务功能未及时跟进,导致旧城区人口过度聚集,新区“宜业不宜居”,“钟摆式”交通等问题,多中心网络型城市空间布局较难形成。

  另一个不足之处是城乡差距显著。全市的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仅有3.72km2,占村建设总用地不到2%。在配套方式上也有待创新,广州市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大多仍采用设于住宅裙楼的“小配套”或小区内部零散商铺的模式,邻里中心、公共中心等服务综合体较少。

  公共配套建设缺政府主导

  蓝皮书还发现,以往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过于依赖开发商和社会资金的作用,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中的主导、主动作用未充分发挥,容易造成社区及以上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大配套”)的滞后或不足。

  而且,对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在空间上的安排缺乏引导措施和机制,优质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尤其是三甲医院床位、优质中小学学位)在中心城区仍不断集聚,而都市区外围、新城区和副中心则配套滞后,与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的要求不一致,而外围新区产业功能发展较多,教育、医疗、购物、文化等生活公共配套服务功能未及时跟进,公共服务体系与人口分布错位。公共服务配套向中心城区倾斜,导致中心区人口不降反增,如2000年越秀区(含原东山)常住人口密度为2.4万人/km2,2010年增至3.4万人/km2。

  同时,固定资产投资仍主要投放在中心城区,从2006年到2011年越秀、天河、海珠三区的固定投资从789亿元上升至1669亿元,占全市比率亦从46.5%上升至51.2%,而南沙、花都、番禺三区总额虽然从459亿元上升至628亿元,但占全市比率却从27.1%下降至19.2%。

  【建议】公共设施优质均衡发展

  蓝皮书对完善广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建议按照属地政府牵头负责的模式,贯彻落实“123”城市发展战略和政策文件,推进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是建议加快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优化配套标准,完善代建移交制度。其中当务之急是抓紧法规的制定。2005年施行的《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标准与准则》(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至今已近7年,滞后于发展需要,新的《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尚在修订当中。

  三是出台配套政策,创新建设模式和财政支持机制。比如针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薄弱的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以及都市区外围的番禺区、白云区等,在强调属地政府牵头负责的同时,加强市级部门的统筹协调,优先安排上述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相关建设资金和开办资金,对于新区紧缺的社区卫生、基础教育等设施,可考虑由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奖励。

  南方日报记者 彭文蕊 陶达嫔

  ■他山之石

  新加坡邻里中心模式

  新加坡的城市发展规划采取二级体系,分别为战略性的概念规划和实施性的开发指导规划,因开发指导规划更为详细和具有针对性,现已逐步取代总体规划,成为现行的法定规划。

  开发指导规划根据概念规划的原则和政策,针对各分区的发展条件,制定区划用途、交通组织、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开发指导细则,对城市开发活动极具指导意义。

  在公共服务建设方面,做到划分等级,明确公共设施服务范围。将全国分为5个区域,并进一步细分为55个规划区,其中有23个规划区为相对独立的新镇,设置为镇中心,是相对平衡的独立功能区,人口规模约为15万—20万。在镇一级基础上,划分邻里单元,设置邻里中心,人口规模约为1万—2万人。区—新镇—邻里中心各级公共服务设施均有明确的服务范围,布局均等,且相对集中,与各轨道站点结合较好。

  在各自服务范围内,公共设施位置可以在下层次规划中进行动态协调,即保证弹性又保证了落实的均衡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为集约用地,在高等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中,采用立体复合的建设模式,打破传统的单一占地模式。分级制的公共中心在拉开城市格局,拓展城市功能,集聚人气方面划分方面卓有成效。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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