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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启动第四批廉租房实物配租 分三阶段进行

2013年06月05日 15:2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4日,记者了解到,5日起,滕州市将启动第四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这次实物配租的房源为金城花园三期廉租住房,房源数量300多套,户型面积50平方米,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据了解,这次配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6月5日至6月20日,为居民家庭申请阶段。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可在此期间,向户籍所在辖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的廉租住房配租申请,然后统一由街道(镇)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初审汇总,最后由滕州市廉租住房办公室和滕州市民政部门,分别对其住房和收入情况进行审核。第二个阶段,从6月21日至7月11日,为核准、公示阶段,滕州市廉租住房办公室将对申请家庭资料进行审核、综合计分和排序,并将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及评分排序进行公示。第三个阶段,从7月12日到7月21日,为配租选房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按评分排序的先后依次选房,并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记者了解到,这次配租对申请人家庭户籍、家庭年收入和住房状况等基本条件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家庭须具有滕州市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五年以上,家庭收入限定为低保家庭和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低收入家庭,必须是无房家庭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离异三年以上或丧偶家庭,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也可以作为家庭单元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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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廉租实物配租
  廉租房制度有三种形式: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核减,是指产权单位按照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马平)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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