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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村民称征地款只达政府标准一半 镇长解释

2013年06月05日 17:31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近日,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文明村部分村民向人民网海南视窗记者反映,目前秀英区正在对文明村进行征地,具体土地补偿标准为78728元/亩。

  然而,村民在获知海口市政府有文件规定,全市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等地上附属物补偿等经费合计按平均14万元/亩掌握,“为何文明村实行标准和文件标准金额相差巨大?”

  对此,西秀镇政府负责人作出解释。

  村民反映:14万元征地款,领不到8万元

  文明村村民老陈介绍,秀英区政府正在对西秀镇文明村进行征地,东面被征土地涉及长影海南世纪影城项目,西面被征土地涉及美安科技新城项目。

  但是,西面的土地基本都是耕地,一直用作种植粮食及甘蔗,经济价值较高。“且不说区政府征耕地的手续合不合法,但耕地按78728元/亩的价格征,似乎太低了。”老陈说。

  与此同时,老陈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他好不容易找来的《海口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61号》。该文件中明确写有“在新的补偿标准出台之前,自即日起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等地上附属物(不含房屋拆迁和社保费)补偿等经费合计按平均14万元/亩掌握。

  各区政府参照此标准,根据征收土地片区不同,统筹安排使用,可适当下调或上浮,但调整幅度必须在14万元/亩的标准范围内调剂,最低不低于10万元/亩,最高不突破20万元/亩。”

  针对文件中的标准,老陈觉得文明村的补偿标准都没达到“政府指导最低价”。

  镇长解释:太多费用包含在征地补偿款中

  6月3日上午,记者就文明村部分村民对征地补偿价格的疑问,采访了西秀镇张镇长。张镇长接受采访时说,海口市政府会议纪要确实对全市征地补偿标准有按14万元/亩上下浮动的指导性规定。此次西秀镇文明村征地,海口市也是按14万元/亩的补偿标准拨款给秀英区政府。

  “但实际补偿过程中,并不是按14万元/亩全额发放给农民。”张镇长说,发放给农民的78728元/亩的款项中包含了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两笔费用,青苗等地上附属物补偿另外核算清楚后发放。

  张镇长特别指出,市政府文件字面上写有“等经费合计按平均14万元/亩掌握”,这里有“等”字和“掌握”两字。因此,相关部门在征地过程产生的其他费用都算在“等经费”里了,譬如村长为了跑征地工作,付出的油费、请客餐饭都包含在这类征地工作经费里。

  区政府也没有额外的征地工作经费,因此,为开展征地工作,产生的必要的工作经费,都“掌握”在14万元/亩的土地补偿款项内。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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