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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遇瓶颈 专家建议"新老有别"

2013年06月16日 09:58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是住建部于2011年开始推行的一项工作,在2012年6月如期完成了40个主要城市的联网目标之后,联网的扩围工作却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停滞状态。

  2013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国务院又提出了整合现有住房土地、林地等登记职能,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但这一制度建立的技术基础就是陷入了扩围停滞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

  在完成了40城市的个人信息住房系统联网的任务之初,住建部曾考虑将联网逐步覆盖全国大约500个地级城市,但是进展并不太顺利,扩围进度迟缓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马庆斌认为是多方面所致。

  马庆斌:我想原因来讲是多方面的,除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的问题,以及建立该平台的财政资金保障的问题之外,原因可以归结为两个,一方面是说不清,另一方面存在两个没理顺。

  为什么“说不清”?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不动产比如土地、房屋等产权的主体是很复杂的,但是全国统一登记又需要明确产权的归属,因此短期内很多房屋的产权是难以确定归属的。

  什么是“两个没理顺”?一是国家利益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没有理顺,对地方政府来讲,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平台的设立除了消耗巨大的资金、人力之外,并没有明确的短期利益。二是在保障登记系统建立中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这个系统的信息公开到什么程度?谁可以查?以什么目的来查?谁又来监督?在这个问题理顺之前,我认为主体的积极性很难提高。

  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之时,如果住建部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覆盖面不高,也就无法真正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目的。马庆斌认为,实现这一目的可从两方面来把握。

  马庆斌:一是部门的权力之间如何统一协调的问题,二是更好地考虑不动产登记以后潜在的政策预期收益,比如不动产登记完善以后可能就会提出房产税的问题。

  要想突破这一瓶颈,我认为要把握两点,一是要新老有别,就房屋登记来讲,老房屋老办法,很多老房子的产权,建国以来这么多年是说不清楚的,老房子就不要刻意地区分到底属于哪个机构或者哪个单位。而新房则可以考虑登记联网。二是建立地方政府的责任时间表,如果能建立一个更加统一、更加权威的部门来推行的话此项工作会更加有效。

【编辑:王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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