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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改变房屋使用功能 网店被责令搬货物出小区

2013年06月21日 10:3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内设网店的别墅共分三层,一层是20余名客服人员的办公场所,二层是老板一家三口的生活区,三层是店铺老板的办公区。此外,别墅原本位于一层下方的车库被开辟用来储存货物。

■ 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高建荣 文/图

  本报昨日关于网络店铺开进居民小区的报道,引起了龙岗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上午,辖区派出所消防民警分别赶赴两处藏身居民区的网络店铺,责令把囤积的货物搬出住宅小区。然而,在本次执法中记者发现,网络店铺线下消防主体责任缺失的情况值得深思。

  居民区网店 涉嫌改变房屋使用功能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龙岗区南岭派出所消防民警伍焱来到大芬附近的龙泉别墅小区,天猫一家热销首饰的店铺就藏身在14区的一处独栋别墅内。

  消防民警进入别墅内发现,别墅共分三层,一层是20余名客服人员的办公场所,二层是老板一家三口的生活区,三层是店铺老板的办公区。此外,别墅原本位于一层下方的车库被开辟用来储存货物。

  “这是属于擅自改变出租屋建筑的使用功能。”伍警官告诉记者,《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中规定,承租人负有“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责任,所有藏身居民住宅小区的网络店铺都涉嫌违反了这一规定。

  “我们马上把这些货物转移到外面的仓库去。”这家网店的经营者杨先生表示,自己确实忽视了消防安全隐患,愿意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马上做出整改。

  店主 开网店不需办执照

  杨先生是这家网店的老板,他旗下有20多名工作人员,一个天猫水晶饰品旗舰店,平均每天有200单的业务量。据他介绍,自己是从2004年开始经营淘宝店铺,至今已经10年。

  说起开网店和实体店铺的区别,杨先生告诉记者,开设淘宝网络店铺只需要在淘宝网上注册,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影印材料即可,完全免去了实体店铺中工商许可、经营许可、消防许可等证件的办理。

  对网络店铺仅有的约束来自平台运营商,比如淘宝网等。据介绍,淘宝网的管理重点是货物真实、态度和善、快递及时等,至于线下售后在哪里、仓库在哪里完全没有人监管。

  这种线上线下分离的管理模式,导致网络店铺几乎脱离了所有经营条件的限制,在工厂、在写字楼、在住宅区,网络店铺都可以“随遇而安”,迅猛发展,且不受监管。

  杨先生向记者坦承,如果不是因为消防安全问题被发现,自己运营的网店不太可能和行政部门打交道。不过,面对大量无从查起且具有火灾隐患的网络店铺,消防部门急需一个执法的抓手,把这些潜藏着的消防隐患监管起来。

  执法 房东或成网店消防责任主体

  在深圳市政府今年6月8日印发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区政府及时督促消除“三小”场所等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同时要求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和责任自负。

  但是谁应该成为居民区内网络店铺的消防责任主体?

  佳兆业物业的潘经理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的合同只涉及物业费用和服务内容等条款,没有能力约束业主的住宅用途。

  消防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家庭防火由居民负责,除非有人举报,否则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到居民家中检查消防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情况,业内人士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房东负有“监督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结构”的责任,如果发现承租人存在消防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因此,房东有可能成为网店消防责任主体,将房屋出租后的使用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备。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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