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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下月起二手房交易要多交税?

2013年06月25日 14:0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山市地税局称,目前尚未收到政策调整的文件

  “要办二手房业务尽快了,下个月开始要多交税了!”近期,一则关于从7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中将按照房产证上时间确定住房是否满5年的传闻在中山中介行业内传得沸沸扬扬。由于转让房屋是否满5年涉及到是否免征营业税等,引起很多二手房客户的关注。中山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上述传闻毫无根据。

  中介:此事早有传闻

  昨日,记者就此传闻咨询了多家中介公司负责人,他们均表示对传闻早有耳闻。“主要是说对房屋是否满5年的认定标准变了,据说是要按照房产证出证的日期起计算是否满5年,以前凭契税发票上的时间过了5年就算满5年。”中山满堂红房产负责人陈晓华告诉记者,虽然此传闻在业内流传很广,但谁也没有看到过正式的通知或者发文,也不能确认传闻是否属实。

  陈晓华表示,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出证的时间会比契税完税时间晚一年左右,而转让房屋是否过5年涉及到免征5%的营业税,以及按照转让房屋价格差额的3%或者20%计征个人所得税。陈晓华表示,虽然近期咨询的市民很多,但对二手房交易总体波动并不大。

  市国土资源局:

  是否满5年以房产证核发时间或契税缴纳时间为准

  记者在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看到,有多位市民也向国土部门提出了上述问题。对于有市民问到如何确定转让房屋是否满5年,国土局回复称,以房产证核发时间或契税缴纳时间为准,市民可以自行选择时间。

  市地税局:

  尚未收到政策调整的文件

  昨日,中山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地税局一直严格落实国税发[2005]89号文等政策规定,对二手房交易中购房时间的认定,以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目前,中山市地税局尚未收到对上述政策进行调整的文件通知。(记者齐华伟、黄庭辉)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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