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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违建地何以成明星产业园?土地使用权到期

2013年07月24日 10:1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园区内,一些商铺铁闸门上有一些没有清洗干净的喷漆斑点。李荣华 摄

  卖太阳能热水器的叶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落脚才1年半的一座明星产业园,突然被政府宣布为违建,很快将要面临强拆。

  前日,宝安区新安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工作人员正式给曾经风光的光之明国际低碳产业园(以下简称“光之明产业园”)下发了强拆通告。记者调查了解到,光之明产业园在2003年已经使用权过期,2010年虽然收到部门强拆通知,但在其后两年时间里,其不仅获得发改部门备案,作为深圳低碳产业代表在外亮相,还被当地新安街道办作为“低碳产品交易中心”重点项目,写入其“十二五”产业规划纲要。

  产业园突遭喷漆面临强拆

  昨日,光之明产业园门庭冷落,人车稀少。一些闭门商铺铁闸门上,有一些字迹没有清洗干净的喷漆斑点。整个产业园除了一些宣传低碳的标语,很少低碳商铺,主要是便利店、广告公司、汽修店等。

  据产业园内一名酒商介绍,近来新安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每天来到产业园执法,拿出高音喇叭,喊叫产业园到期,商户不要续租,并在商铺前张贴告示。

  记者昨日见到的被洗模糊的喷漆事件,发生于前日傍晚。

  “告知书是我们发的,喷漆是我们告知书发了就被撕掉之后,不得不进一步履行告知义务。”新安街道租赁管理所所长刘宏贵昨日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产业园占地属于宗地号A009-0046土地,其临时用地合同已于2003年11月到期,市规划国土委已于2010年5月20日收回该宗地的临时使用权,“地上建筑属于无合法房地产产权证明文件的违法建筑,承租人应尽快搬离”。租赁部门在接到查违办通知后,开始停办产业园租赁手续,并清理相关租赁商户。

  另据宝安当地媒体7月9日报道,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宝安区查违部门近期将联合新安街道办、宝安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对该国有土地的违法建筑进行强拆。

  土地使用权十年前已到期

  据光之明产业园管理公司光之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光之明公司)副总经理黄丽萍介绍,这里的土地确实没有手续,其一直在向政府申请延期并完善手续,但多次被相关部门拒绝。

  据黄丽萍介绍及相关资料显示,产业园所属地块新安街道28号区,是宝安区在1994年为统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安置问题而规划的区域,属于2004年深圳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该区域为宝安区城管部门下属鸿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而现在产业园的老板李政钦正是当时公司承包人,当时缴纳了300万元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期为8年,但安置住房建成后,并无明确产权。

  李政钦多次申请办理延长土地使用权及办理建筑物相关产权手续未果。8年后的2003年,28号区土地使用权到期。

  据当地规土监察部门的文件,1999年,宝安区城管办曾与李政钦就终止承包经营鸿兴公司合同事宜达成协议,约定城管以1892万元总价,收回除了碧海渔村建筑之外的所有李政钦承包期间自行投资兴建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虽然没有了土地产权及使用权,但从2005年以来,碧海渔村未办理任何手续,依然兴建汽车经营店等建筑物。到2009年,碧海渔村又将建筑租赁给光之明公司使用。经规土监察部门核实,光之明公司总经理依然为李政钦。

  2010年7月1日,城管将限期拆除决定书递交给李政钦的公司,责令其立即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李政钦公司先行政复议,后两次起诉,城管行政行为被维持。

  无证土地变脸成“明星”

  从2010年开始,李政钦将28号区土地摇身一变,成为光之明国际低碳产业园。此后,荣誉纷至沓来,甚至成为深圳的低碳产业明星产业园。

  2010年5月22日,“低碳生态城市”暨光之明(国际)低碳产业园发展论坛在深圳举行。当时多家媒体报道,这家据称是国内首家低碳产品交易中心光之明(国际)低碳产业园,一期工程尚未完工,但园方称建成后的园区将打造成一个集低碳产品研发、交易展览、信息交流、管理服务、科普为一体的低碳产业基地。

  低碳经济当时刚刚热炒,有上述描述前景的光之明产业园,开始成为当地政府和媒体的宠儿。据悉,2008年,光之明公司着手申报低碳产业园;在2010年4月及2011年7月,宝安及深圳市发改部门先后对其发出社会投资备案项目通知;2011年9月,新安街道办将其作为低碳产品交易中心“重点项目”写进了该街道“十二五”规划纲要。

  黄丽萍向记者提交了诸多奖励,涉及科工贸信委、科协等部门,比如,由深圳政府推荐光之明项目代表深圳市政府参加2011中国国际绿色技术创新展。

  街道部门缘何鼎力支持?

  这场土地产权风波中,宝安规划、查违以及租赁等部门多次到产业园通知业主及商户,告知产业园存在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建筑物违建等问题,要求商户停止续租,尽早离开。

  对于土地产权和使用权,李政钦都承认没有,但他表示曾十余次向新安街道与宝安区政府请求协调相关事宜,但一直拖延,强拆的告示从今年开始出现,风光的低碳产业园不再风光。

  一个疑问是,为何一个2003年土地使用权到期,2010年已被多次告知建筑违法的大地块,可以与政府部门多次发生交集,且风光持续至今?

  宝安区发改部门昨日回应称,进行社会项目备案时,只涉及项目是否符合发展规划要求,以及项目投资额大小,并不涉及项目用地手续。

  而新安街道对该产业园的态度则是,“希望项目能够持续”。据该街道办经济科技科负责人赵先生对媒体介绍,如果产业园建成,将会非常有利于新安发展,“我们一直在协调此事”。赵先生称并不知道该产业园属违建一事,还曾为此开过协调会,但是因手续不足,无能为力。

  宝安区查违办法制科负责人刘先生昨日介绍,该部门2010年收到国土部门收回用地通知后,曾于2010及2011年给房屋租赁部门下发协办函件。对于这个被认定为违法用地的地块,一直风光无限为何会拖延至今,当地媒体多次报道为何没有直接去执法,刘先生表示将会记录问题,了解情况后予以回应。

  南方日报记者 李荣华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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