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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四地首次对话“建筑遗产再利用”

2013年07月29日 09:34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7月23日至24日,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建筑遗产再利用研讨会在天津举办。来自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的专家、学者和管理者以及有关机构的代表,聚焦“建筑遗产再利用”这一主题,围绕建筑遗产再利用的原则和方式、支持政策和管理模式、利益相关方的合作机制、社会效益及展望等话题,探寻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平衡发展之路。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为76万多处,其中建筑类遗产总数达40万处。与此同时,目前大陆的城镇化率已由20年前的20%提升为现在的52.5%,建筑遗产保护的任务不仅繁重而且紧迫。

  会上,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表示,目前在建筑遗产的利用中存在“不够”与“不当”的问题。一部分建筑遗产由政府投入专门经费进行保护修缮,但却没有考虑使用问题,属于“冷冻式保护”;“不当”则是只为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表现为一些热门景点的过度利用,甚至还有将国有建筑出租变成私人会所,改变公共资源的性质。

  励小捷指出,建筑遗产再利用的价值在于在建筑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间建立相容并存的关系,即维系城市历史发展的延续性。特别是在坚持将社会效益的再利用过程中,凡是能够用于文化展示的就不用于商业目的,凡是能够坚持公益性的就不搞经营;需要和有条件进行产业开发的,优先安排文化旅游和创意产业;适合商业用途比如餐馆、旅店的,也要注重突出建筑遗产的历史、地域价值与特色;无论何种形式都不能违背公民教育准则和社会道德底线。

  据介绍,由内地、台湾、香港、澳门共同举办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方面的研讨会尚属首次,标志着两岸四地的文化交流向着更深入、更务实的方向发展。(记者赵亮)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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