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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未签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意见书 物业拒卖电

2013年08月06日 17:2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5日,家住奎文区舜之都双子座的市民吴先生打来电话称,其所在小区物业贴出一份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见书,本着自愿原则自己并没签字,没想到物业却因为这样拒绝卖电给自己。

  5日上午十点多,记者来到奎文区舜之都双子座,吴先生向记者介绍了详细的情况。原来,由于舜之都双子座楼盘中间就是佳乐家超市北宫街店,来超市购物的车辆一般都会停在楼前停车广场,时间一久,楼前停车广场的地面破损严重。“平时我们小区业主的车都放在地下车库,不停放在楼前广场。”吴先生说,如今物业公司打算维修楼前停车广场,准备动用小区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自己觉得并不合理。他提到,物业贴出了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见书,需要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才能动用,“我本着自愿原则没签字,后来发现不在意见书上签字就买不到电。”

  吴先生很气愤,他打听到小区里的很多业主也都没有在物业的意见书上签字,“我是业主,签不签字是我的权利,但物业公司拒绝卖电给我,这样就过分了。”吴先生说。 

  随后,记者对该小区其他居民进行了走访调查。不少业主证实物业通知了楼前停车广场要进行修整。业主谭先生平时在舜之都双子座办公,前几天也收到了物业的通知,谭先生提到,当时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自己说,小区大部分业主都已经签字了,“牵扯到钱的事儿很难说清楚,物业让签字我们就签字了,希望物业能用这些钱办些实事吧。”不过,谭先生又提到,自己后来听说签字遭到了一些业主的反对。 

  记者打听到小区物业公司为山东康怡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记者联系到物业经理赵民亮,向其询问此事。针对舜之都双子座楼前停车广场维修一事,赵经理介绍到,舜之都双子座楼前广场和地下车库经过车辆碾压,地面坑洼破损严重,天气不好时,雨水经常漏到地下车库。但由于该路面早已出了保修期,施工单位不再负责。所以,康怡安物业公司向潍坊市物业办提出申请使用专项维修基金,整个审批过程都是按照正常程序来的,潍坊市物业办已经来实地调查并且审核通过,但是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同意。赵民亮说,签字完全遵从自愿原则,目前已有很多业主签字同意,拒绝卖电是完全没有的事。(记者 杨万卿)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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