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危房改造施工方要多收钱 成闹心工程
政府拨款补助进行危房改造,改善村民生活条件,按道理农户应该感到很高兴才是。可是,家住三亚市崖城镇海棠村的十多户村民们,因为房子改造时被多收3000元钱而至今耿耿于怀,这是咋回事呢?
三亚市崖城镇海棠村里,有很多村民家的住房居住条件一直较差,为了改善村民们的生活居住条件,崖城镇政府便给村民们拨发了危房改造补助款,鼓励村民们进行危房改造。
于是,村里约二十户村民家便递交了危房改造补偿款的申请。可去年,房屋改造前,施工方居然要村民们再交3000元钱,才能进行房屋改造。不少村民对此颇有微词,但为了能够尽快有个新家,村民们还是把钱交了。“没办法,不建新房也没地方住,就交了。”有村民反映,说是自愿交的,但若不交钱的话,施工方就不给建房,所以也只能交了。可既然政府拨款补助了,为何施工方要向村民收这3000元钱呢?
原来,按照崖城镇政府有关危房改造工程的执行方案中,2011年前农户改造的房屋只是34平方米,而2012年的的执行标准作了改变,规定房屋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可这面积多了,但是拨付的钱款却没有增加,成了摆在施工方头上的一道难题。
施工方的包工头招某说,如果农户按照34平方米施工,那他们就不收这3000元钱。按40平方米建设,这些钱主要花在打地基及门窗等建材费和人工费用上,而镇政府拨付的钱,如果按照市场价,无法完成房屋建设,更无法保障质量。他们是和村民协商过,才收的这笔款,但是当初的协议上没有写清楚。于是数日前,他们又和部分村民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说明这3000元钱的用途。
“你当初要是说清楚了,我们也愿意交这钱,毕竟房子拿到了我们也高兴啊。”即便这样,村民们还是有意见,为何当初施工时就不给出收钱的理由,到现在才说明,于是要求施工方退还这3000元钱。
可施工方说他们也有难处。招某说,房子都建好了,要是把钱退了,他们也要承担损失。崖城镇政府社会事务办的符先生则表示,向农户收钱的事,施工方并未汇报。如果在盖房前,双方都协商好了,收费也没什么问题,但现在农户有意见了,他们也只能督促包工头协调好此事,如果协调不下,合同上又没有相关说明,施工方应该退钱给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