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锦苑花园物管发通告 呼吁业主罢免业委会
锦苑花园物管与业委会为停车费等公共收益的归属,曾两次对簿公堂。近期,双方矛盾再次激化,小区物管贴出通告,提议召开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
事件
物管让业主“二选一”
昨天,锦苑花园小区内贴着一份“看清锦苑花园业主委员会的真实面目”的通告,引来众多业主的围观。通告是小区物管中林物业公司贴出的,上面列举了大量业主委员会成立以来不断制造事端,妄图谋取私利的种种行为。通告还明确,“解散或者提前改选锦苑花园业主委员会,如若不同意,中林物业将于2014年1月1日以前撤离锦苑花园”。
通告中,中林物业公司提议小区住户积极签名参与投票,择期召开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
“要么选择业委会,要么选择物业公司,我们的去留由业主决定。”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从16日开始,该小区1459户业主中已经有300多户业主到物管处登记同意召开业主大会。此次会议议题为罢免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民主选举新的业委会委员等等。
对此,锦苑花园业委会主任邓文剑说:“通告上的案例都是对业委会的诽谤。”据邓文剑介绍,锦苑花园业委会已经成立近3年了,没有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业委会维权很艰难。他表示,物业公司长期没有跟业委会签合同,甚至长期无视业委会的存在。
观点
是否罢免业委会
业主观点不一
针对业委会及物业公司的去留问题,小区的许多业主观点不同。“业委会应该有的,可以对物业公司起监督作用。”业主郭女士说。还有住户认为,双方的纠纷已持续两年多了,但是物管突然提议要罢免业委会,还真有点反客为主的意思。
而业主陈女士则对业委会的工作并不满意:“业委会在很多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立了。小区39、42栋旁架设通信基站时,多户业主找业主委员会,但他们都不帮忙处理,每次都是物管出来抵制要求搬离。此外,在上个月淹水时,物管为业主做了很多事,物管会所门口现在都还贴着业主写的大红感谢信,而业委会的表现则太让人失望。”与陈女士观点相似的一业主则表示,“物业公司来锦苑花园已经12年了,服务还是不错的,怕再来个新的物业公司管理不好。希望解散或改选业委会”。
律师
物管无权组织召开
业主大会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刘爱国律师表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组成的维护业主利益的机构,业主委员会则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经1/5以上有选举权的业主联名,可以要求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业主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议案,经有投票权的业主过半数同意通过,罢免决定才能生效。如要罢免或重组业委会,必须先由业主大会罢免所有业委会委员。但是物管公司无权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只有居委会、街道办等政府部门才有这个权利。
新闻助读
为66万停车费 业委会两次状告物管
由于认定小区物管中林物业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收取的地面停车费66.5万元该返还给业主,锦苑花园小区业委会,多次将物管告上法院。
2013-3该案在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
2013-4-28官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业委会的诉讼请求没有经小区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于今年4月8日裁定驳回业委会的起诉。不服一审判决的业委会提起上诉。
2013-5-21昆明市中院开庭再次审理该案。昆明市中院还是以业委会不具备主体资格,驳回了业委会的上述,维持原裁定。
2013-6-25在完备了业主授权业委会打地面车位官司的材料后,业委会再告物管。
2013-7-2官渡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