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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公告曝光违建业主 15日内未拆除将强拆

2013年08月26日 09:2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东四七条106号,业主私自搭建的二层砖混结构违建(白楼),屋顶上还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新京报记者 韩萌 摄

  “私自搭建二层砖混结构违法建设面积约140平米;在原别墅房屋西侧、南侧、北侧进行改、扩建,共约211平方米……”今日,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布了5处违法建设以及违建业主姓名、违建所在位置等相关信息。这也是北京治违专项行动中,首次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违建信息。根据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未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将予以强拆。

  5处违建分布5区涵盖各种类型

  公告中显示的5处违法建设,均为居住区内的违建,而且是已经被冻结房产交易的违建项目,其中涉及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房山区和昌平区5个区。这些违建的业主不但进行违法建设,而且拒绝配合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这5处违建几乎涵盖了小区内违建的各种类型。有平房擅自搭建违建的;有住户私自搭建阳光房;有利用房屋后院“圈地”扩建房屋;也有别墅擅自改扩建的。

  此前媒体关注的人济山庄“最牛违建”,由于已经开始拆除,因此并不在名单之列。

  违建业主3日内需到城管接受调查

  此次发布公告,是北京治违专项行动中,首次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违建信息,也是北京面向城镇居住区内违法建设“开战”以来,继“冻结”房产交易手续之后,再出“重拳”。

  昨日发布的公告称,违法建设当事人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逾期仍未拆除的,区、县人民政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同时,违法建设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房产登记文件等材料前往公告中公布的城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做法,不仅可以让违建当事人直观地知晓自己应该依法履行的义务,执法机关也向违建当事人提示了违建被依法拆除的风险,更明确向违建当事人告知了应该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 追访

  发布公告为强拆做好准备

  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小区内违建,北京已经明确并向社会公布了联合认定、冻结房产、约谈教育、媒体曝光、强制拆除这五个查处步骤,“这次的公告,就是约谈曝光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强制拆除做好准备工作。”

  本月19日,北京曾公布全市有318处违建房产被依法实施冻结房产交易。据介绍,今天公布的这5处违建中,朝阳区金盏北路8号晴翠园168号、房山区长阳镇悦盛路五号院14号1单元102的这两处违建,并不在之前318处冻结名单内,属于最新冻结的违建项目。

  ■ 说法

  曝光名单看看谁在干违建

  对于公布违建业主名单这一方式,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媒体曝光监督是个很好的措施。从现在针对居住区违法建设的治理来看,这是很有效的途径之一。曝光违建情节严重的业主,看看到底是谁在干违法建设,也欢迎全社会监督。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发布的公告中,违建业主姓名、违建所在位置、违建基本情况等要素,都得到了详细的体现,为各区县相关执法机构开展后续拆除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基础。

  而且,通过发布公告这一“重拳”举措,全市专项行动将充分对城镇居住区内违法建设保持强大的震慑效应,对违建人自行拆除违建起到了有效的助推作用。

  记者探访

  二层露台搭违建 业主称为防坠物

  业主称愿拆除,但须解决高空坠物危险或退还因露台多出的房款

  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10号院1号楼位于右内大街和白纸坊东街交叉路口处,是一栋14层的住宅楼,在该楼北侧的二层处,有一条横贯整栋楼、宽数米的露台,分布在北侧房屋的外侧。记者注意到,违建公告上公布的该楼二层7单元205室的外侧露台,搭建了一个彩钢板、玻璃等材料的房屋。

  购房合同写明不得在露台建构筑物

  在征得205室业主程先生的允许后,记者进入屋内。北侧卧室有一个门可进入露台上搭建的阳光房。程先生并不认同公告中称其违建面积有50平米,称只有20平米。

  对于在露台上搭违建的原因,程先生说,当时买房的购房合同中,明确写着他对露台有使用权。一般楼房二层要比三层便宜,但因为有露台,其购房款比三层的高了20万元。

  记者看到购房合同写明:“购买二层(部分户型)或跃层户型附带露台,买受人对该露台拥有独立专用使用权没有任何异议,买受人在使用时不得在露台内违法搭建构筑物,不得改变其形状、大小、用途,不得改变建筑外立面。”

  对于“不得在露台内违法搭建构筑物”,程先生表示,根据他在百度上搜索,没有地基和桩的就不应该界定为构筑物,因此他搭建的阳光房并不算构筑物。

  程先生说,他搭建阳光房还是为防高空坠物。他去年入住后曾找物业,但物业始终拿不出解决方案。今年3月,二层几户业主一起建了阳光房。

  “建完之后,就有一个石子落下,把玻璃屋顶砸碎了。现在想想还后怕,万一没屋顶,砸到了孩子,后果不堪设想。”程先生说。

  业主称曾向城管递交材料阐述诉求

  根据相关部门的介绍,发现此处违建的时间为3月18日,此后居委会、办事处、城管、物业多次找业主做思想工作,劝其自行拆除,但未得到回应。

  对此,程先生表示并没有不配合,称其曾向城管部门递交过两次材料,阐述原因和自己的诉求。在此次被曝光后,程先生称将继续向相关部门申诉,“拆除可以,但要解决高空坠物危险。或是让开发商退还因露台多出的房款,我可以放弃露台的使用权。”

  记者 马力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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