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少女出租屋内被性侵 咬伤嫌犯留记号

2013年08月26日 16:48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少女小丽(化名)在城中村一出租房内休息时,一名陌生男子突然闯入,将其强奸。少女反抗中咬伤色狼,留下了色狼的罪证。记者从包河公安刑警二队了解到,色狼已落网,曾因盗窃被判刑,作案时还在缓刑期间。

  小丽(化名)和男友租住在南七一城中村。7月1日,男友上班后,小丽独自在家。中午,小丽午休时,担心自己睡着了,男友进不了门,于是将房门虚掩。

  过了一会,一个陌生男子闯了进来。小丽大声呵斥对方:“干什么,赶紧出去!”男子愣了一下便走了。可令小丽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多久,这名陌生男子再次闯进来,直接把门反锁上。“你想干嘛?”小丽十分生气。男子突然扑向小丽,小丽准备呼救时,歹徒声称身上有刀,不许喊叫。

  见小丽不敢呼救,歹徒更加嚣张,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但这期间,小丽咬伤了歹徒。事后,歹徒仓皇逃离现场。小丽男友回家后,听说女友受辱,赶紧报了警。

  小丽咬伤歹徒,为警方破案提供了关键证据,警方通过比对,很快锁定嫌犯――24岁的肥西人小明(化名)。警方调查发现,小明曾有盗窃前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一年执行。案发时,小明还处在缓刑期。8月1日,根据线索,警方在肥西一家快餐店附近将小明抓获,他对当天强奸小丽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小明有个朋友住在南七城中村,当天他准备到朋友家串门,结果跑错了房间,看到小丽一个人在家便起了歹念。

  目前,小明因涉嫌强奸被刑拘,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王伟)

【编辑:张玉玺】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