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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拆迁安置房5年内不得上市 私下买卖违法

2013年08月27日 13:52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据了解,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市房改办一位工作人员说,拆迁安置房只要按规定交完相关款项后,可以办理房产证与土地证,但前提条件是证件的姓名必须是拆迁安置户本人。而且我市相关法规规定,拆迁安置房5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在5年内的任何人私下交易都是违法的。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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