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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建新拆旧收益返还农民

2013年08月28日 11:1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广东省首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专题现场会在韶关南雄举行。笔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全省有12个地级市的47个县开展试点工作。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邬公权表示,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存在“双扩张”的结构性矛盾,呈现出随着城镇化率逐年上升,农村居民点用地逆向增长的态势。尤其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全省农民并没有在城市真正落地,农民在农村和城镇双重占地的现象存在,导致了空心村和大量废弃宅基地的出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就是合理配置建设用地。

  截至目前,省国土资源厅从申报的168个项目区选择了128个试点项目区。

  邬公权表示,开展试点要坚持尊重民意,注重民生,绝不能强行推进、强拆强建,收益要大部分返还农村。(记者/卢轶 通讯员/祝桂峰 相阵迎)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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