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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福山一小区停车费超标引质疑

2013年09月09日 16:3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9月8日,福山区居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所在的银河明珠小区规定室外停车费每月150元,比政府定价的50元/月标准高出两倍。对此,物业称小区一开始就是这样规定的,不存在违规。按照烟台市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及标准的规定,小区内住户小型汽车室外停车每月50元、室内停车每月80元,如果超越此标准,物价部门可依法查处。

  “车位大小与其他小区类似,但费用高得离谱。”9月8日中午,王先生指着小区里停车位说,一个月150元,一年下来就是1800元。王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她曾就这个问题咨询过小区物业,物业称银河明珠是全封闭式小区,对于居民居住、出行的安全保障要求更高,管理成本也高,收费也就高。

  “烟台市规定的室外停车费用最高标准是50元/月,为什么我们小区能违规?”王先生的疑问得到小区很多业主的赞同。业主权女士表示,既然小区已将车位出售给业主,另外再收取停车服务费不合情理。对此,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小区确有规定,停车费为每月150元,小区一开始就是这样规定的,不存在违规现象。

  根据《物权法》规定,开发商有权对外出租车位,定价权在开发商手里,开发商根据建房成本收取租赁费,双方约定签了合同,属于市场行为,物价部门也无法干涉。但如果小区物业超过这个标准收费,物价部门可以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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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停车位开盘,业主谨慎下手

  9月8日福山香逸中央小区开盘出租地上和地下的停车位,很多业主下手谨慎,当天只有不到100个车位被出租。开发商称不租车位也可进入小区停车。

  据了解,福山区政府已召集规划部门、房产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就小区的相关设计规划和是否有对小区规划停车位进行处置的权利进行了调查和讨论,“通过对相关法律的查阅和对小区相关规划的调查,认为开发商具有处置这些规划内的停车位的权利。”开发商工作人员说道,现在小区规划的停车位是87个,在空旷区域设置了23个停车位,这些不在规划内的停车位不会向业主出租。

  “对于小区地下的人防工程,国家有明确法律规定,在平常时期遵守谁投资建设谁受益的原则,所以开发商有权处置。”开发商工作人员说,如果我们开发完楼盘撤走,会委托小区物业公司保证业主租赁合同的延续性。”

  记者了解到,开盘当天只有不到100个车位被租出去,地上停车位租赁价格5万左右,地下停车位租赁价格7万至9万。见习记者 蒋大伟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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