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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跑得快 麻烦留一堆

2013年09月09日 17:12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电力部门4日抄表,物业管理公司5日收完电费,6日就撤走了。昨天,刘先生打进本报热线968800反映,福州市伊甸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取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之后,未完成交接就撤走,给小区后续管理留下一堆麻烦。

  刘先生是泰馨公寓小区的业委会副主任。泰馨公寓只有四幢楼,共128户业主。小区一直由福州市伊甸园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由于这家公司与业委会有矛盾,伊甸园物业管理公司于今年7月25日贴出公告,表示将在8月30日中午12时撤出小区。

  到了8月6日这天,业主们发现,物管公司不辞而别。还好,小区保洁员不多,在业委会的挽留并表示工资及时发放的情况下,保洁员留了下来,小区没有出现其他地方那种物管公司撤走后,满地垃圾无人清理的情况。

  然而原物管公司留下的问题也不少。刘先生告诉记者,物管公司撤走是可以理解的,就算不按公告所示的时间也可以,但起码得跟业委会交接。物管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收取的物业费以及受托收取的电费和其他的费用等单据得留下,让业委会知道谁的钱交了,交到哪个时间段。现在这些单据没留下,业委会无法核实,接下来的工作就无法开展。

  刘先生说,比如物业费,物管公司让业主把钱交到9月,现在没了凭据,不知道物管费有哪些人交了。此外,停车费、电费、老人活动中心租金,同样没有收据。

  最让业委会气愤的是就是店面的电费。刘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店面的用电是接在小区的公共用电上,也就是说,店面的电费其实是由小区的128户业主分摊的。收取的钱却进了物管公司的腰包。物管公司每月收取固定电费(前店1300元/月,后店1000元/月)。以8月来说,电力部门的人员在4日抄表,物管公司就在5日收取了这些店面的电费,6日就撤走了。这离该公司贴出的公告所声称的8月30日走人,提前了二十多天。

  刘先生表示,从统计情况看,物业管理公司在电费、物业费、停车费、老人活动中心租金等各项费用上共收走13000元。虽然金额不高,但给业委会带来的麻烦是明显的。

  昨天,记者采访了伊甸园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收取的相关费用,现在正在核对中,如果有多收的,公司一定退还。对于店面的费用、停车费以及老人活动中心的租金,负责人表示,她将回去核实。郑起英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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