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使用"风水宝地"说辞 开发商被工商部门查处
2013年09月17日 14:57 来源:新华报业网 参与互动(0)
近期,高淳一房产开发公司在其所开发的别墅项目广告中,使用了“风水宝地坐拥中心祥瑞”、且独得××湖之祥瑞,坐拥风水宝地”等含有风水宣传内容的广告文案。随后,制作印刷了含有上述风水宣传内容的印刷品广告7000份,并于今年8月2日起以夹报广告的形式对外发布。
执法人员表示,这种宣传风水的广告,首先是一种封建迷信行为,是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其次,这也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很显然,该房产开发公司已触“红线”,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工商部门已责令该房产开发公司立即整改,同时将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该房产开发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编辑:张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