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房姐”龚爱爱下周二受审
2013年09月19日 10:2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据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靖边县人民法院9月18日发布公告,将于2013年9月24日在该院二楼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和张和平、张志华玩忽职守,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案件。
龚爱爱原是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2013年1月16日,龚爱爱被曝拥有3个虚假户口和多处房产,被称“房姐”,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当地警方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文/实习记者 郭明明
【编辑:黄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