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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房产证” 付了1年房租 还是遇到二手房东

2013年10月09日 15:53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欧女士8月底在一个网站上看到了一则租房信息,对方说自己有套房子在临江门,80多平方米,打算以一年15000元的价格出租。正好欧女士就在渝中区工作,想到这便利的位置,她立马联系了发帖人,陈伟。

  欧女士说,她是在9月初和对方谈好的租房协议,因为她对这套房子很满意,3室,又在临江门繁华地带,最主要的是,这个价格真心便宜。“我们家有6个人,3个大人,3个小孩,需要一套这么大的房子。”欧女士说,由于她们一直以来都是租房生活,所以对于租房的各项注意细节还是比较熟悉,为了避免遇到二手房东,她在签协议时还特意查看了对方的“房产证”,确保这套房子就是陈伟所有。

  “一年的房租费是15000元,他要我年付。”尽管欧女士对于一次性付清一年房费有点犹豫,但是想到这套房子很合心意,她内心稍微挣扎了下,就签下了合同并付清了款项。“这个地段一个月起码1800元以上,我一年才15000元很便宜了,这也是我同意年付的一个原因。”

  9月底,欧女士到物管办公室缴纳物管费等,当她报出“陈伟”的名字时,物管却告诉她,她所居住的房屋业主并不叫这个名字。这下欧女士有点纳闷了,明明自己查看了房产证,怎么却不是陈伟?

  于是她赶紧拨打陈伟电话,可是对方却已经注销了电话号码,欧女士心里隐隐有种预感,她上当了。果不其然,根据物管提供的业主电话,欧女士联系上了这套房屋本身的业主,对方告诉他,陈伟仅仅是一个租赁户,以每月1800元的价格在他手里租了半年的房子,现在还有2个月就到期了。

  现在欧女士怀疑,当时陈伟给她看的房产证是假的。现在她很犯愁,相当于她以15000元的价格只租到了这套房子3个月的使用权,“如果要续租,就得重新交钱给真正的房东,亏大了。”

  目前,欧女士已经报警,希望能找到那个二手房东陈伟。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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