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业主自治乏力 维修资金使用难

2013年10月15日 14:4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张亚楠           

  “交钱容易用钱难”是全国多地住宅公共维修资金使用时的普遍现象。在济南,尽管2009年济南房屋维修基金总额就达到了20亿元,但使用率还不到总额千分之五。   

  我在济南一小区采访发现,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在第一步便走不通了。就小区健身设施、路面的维修,物业提出了改造方案,但大部分业主无法接受预算价格。而业委会内部涣散,已经不能正常行使职能,纵然小区2/3以上的业主同意掏钱给孩子们更换滑梯、修复路面,也没有人提出维修方案,更没有人来组织繁杂的挨家挨户征求业主签字的工作。

  和这个小区一样,不少小区的物业和业主都存在着大大小小的矛盾,很多时候,物业提出的维修预案得不到大多数业主认可,而业委会涣散无力的情况也很普遍。即便物业或业委会给力,也会面临楼顶漏水楼下不签字、电梯坏了一楼不签字、一楼水管堵了高层不签字等状况,2/3这个比例凑起来真不容易。在我采访的这个小区,就有业主认为儿童滑梯不是必要设备,不必动用大家的维修资金。还有业主提出,小区才建立9年多,出了保修期才4年多,这时候就用维修资金,等将来房子毛病多了就没钱可用了。

  为了避免因为维修资金使用困难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多地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开设了“应急通道”。依据济南市相关规定,出现如楼顶漏雨等屋面防水严重损坏,电梯、消防系统等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物业或业主、业委会委托的相关单位只需经过居委会核实后就可向房管部门提起申请。

  然而,“应急通道”只能解燃眉之急,大家的钱大家难花其实是“果”,社区自治不给力才是“因”,要想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真正动起来还得建立真正的业主自治制度。业主大会、业委会等自治组织真正发挥作用了,大家的钱才好花、大家的事才好办。

【编辑:张慧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