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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民申请公租房遭遇刁难 官员帮解决获称赞

2013年10月29日 16:45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10月22日,玉溪市民刘女士在高古楼网站发帖称,其到社区领取相关表格申请玉溪首批公租房时,被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刁难,并被告知符合条件的她,不能申请公租房。24日,记者从玉溪市红塔区住建局证实,刘女士的遭遇确实存在,经过协调,目前刘女士已成功领取到相关表格,涉事工作人员也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市民申请公租房,跑了一周没领到表

  据刘女士网帖内容介绍,她是玉溪本地人,户籍地在玉溪市红塔区瓦窑社区,月收入在1800元~2000元之间,名下无房无车,之前借住在哥哥家,后在外租住一间10平米的房屋,符合玉溪市公租房申请的有关规定。因父母7年前离异,刘女士父亲也符合公租房申请规定,她便让父亲作为共同申请人,打算申请一套公租房和父亲一起居住。

  10月14日玉溪首批公租房申请首日,刘女士便到户籍所在地瓦窑社区领取申请表格,却被告知“没有申请表”,三天后再来领取。随后,刘女士反复几次到社区,均因同样理由没有领到申请表。

  10月22日,刘女士再次按社区工作人员告知的时间去领表,但这一次,她仍然没有成功领取到表格,还遭到社区工作人员的刁难,甚至与其发生了争吵。

  社区自设门槛:本地户口不准申请

  刘女士在网帖中描述,10月22日,一名工作人员先是以“本社区人员怎么会没有房子?不能申请”为由,拒绝为其办理。在刘女士表明自己确实无房居住,并出示了父母离婚时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后,该工作人员又以判决书页码错误为由,拒绝办理。

  随后,刘女士提出可以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或到当地派出所、民政局盖章证明相关情况,但该工作人员表示“就要判决书”,让刘女士想办法到法院调取相关档案。无奈之下,刘女士告诉对方,她不带父亲申请了,仅以个人名义申请。

  “不看不看,反正你条件就是不符合。”刘女士称,该名工作人员看都没看她递上的资料,就认定她不具备申请资格,双方争执中对方挑明:瓦窑社区自设规定,本地户口不准申请公租房。

  刘女士很气愤,社区凭什么随便修改国家政策?刘女士突然想起,几天前她在网上发帖讲述一直拿不到申请表的事情,有位自称在保障性住房领域工作的人员王师,告知她如果还拿不到申请表就与他联系。于是,刘女士给王师打了电话。几经周折,刘女士终于领到了申请表。

  回应:“土规定”无效,涉事人员已处理

  10月24日,记者从红塔区住建局分管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副局长王熙处证实,市民刘女士的遭遇确实存在,而事发前,瓦窑社区也确实存在“本地户口不予申请公租房”的“土规定”。事发后,相关工作人员已受到批评教育,该社区的“土规定”也被明令废止。

  据王熙介绍,自10月14日公租房申请工作开始,红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就通过论坛、工作QQ群等,收集了数百条意见、建议及政策存在歧义的问题,及时研究并尽快解决;并发现目前公租房申请中的突出问题是基层部门互相推诿,“户籍所在地推给实际居住地,实际居住地又推给户籍所在地。”

  王熙告诉记者,在10月22日领导小组召开的红塔区保障性住房申请首周协调会上,明确规定了相关社区或工作人员在市民申请公租房过程中有推诿或是为难的情况三次及以上,监察部门将启动问责程序,并严肃处理。

  最后,王熙表示,公租房申请者在申请过程中,如遇到办事推诿或故意刁难,可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投诉,如果投诉无用,可到红塔区住建局投诉(电话:2051769)。

  聚焦

  副局长因申请者被刁难道歉,获网友称赞

  10月22日,在“王师”的介入下,刘女士成功领取到相关表格,瓦窑社区的上级部门凤凰街道办事处还致电道歉,这一切变化,让刘女士对“王师”的身份产生了好奇。询问后她才知道,事发后第一时间给她道歉,并帮助她的“王师”,正是红塔区住建局分管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副局长王熙。

  “王师在电话里给我道歉,说自己是管理这里保障性住房的负责人,在工作中没有落实好,给我带来了那么多麻烦……我不知道他是局长,我以为他是工作人员。政府有这样的官员,肯低声下气地跟我道歉,肯帮我这种无权无势的小市民,我瞬间感动。”

  24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王熙告诉记者,22日接到刘女士求助电话时,他刚好准备主持召开红塔区保障性住房申请首周协调会,“她是哭着给我打的电话,我先向她道了歉,让她消消气,等我开完会再与她联系。”王熙说,当时他在电话中批评了刁难刘女士的工作人员,并在会议上对刘女士被刁难一事作了通报,要求瓦窑社区的上级主管部门会后立即处理此事。

  事情圆满解决后,刘女士将事件的始末发布在了网上,很多网友在网上跟帖为王熙的做法点赞,“为这样真正为民办事的官员鼓掌。”

  申请公租房,当“奇遇”遇上“奇遇”

  明明所有条件都符合申请玉溪市公租房的规定,偏偏市民刘女士几次三番去申请,却遭遇瓦窑社区“本地户口不予申请公租房”这一“土规定”的刁难。

  市民刘女士将自己的遭遇诉诸高古楼论坛。

  她不知道,自10月14日公租房申请工作开始,红塔区保障性住房管理领导小组就通过论坛、工作QQ群等,收集了数百条意见、建议及政策存在歧义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而一直帮她解决问题的“王师”,正是红塔区住建局分管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副局长王熙。

  王熙表示,公租房申请者在申请过程中,如遇到办事推诿或故意刁难,可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投诉,如果投诉无用,可到红塔区住建局投诉,电话:2051769。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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