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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第三批保障房申请启动 可报五个志愿

2013年11月06日 16:18 来源:长城在线 参与互动(0)

  我市第三批公共保障房申请工作开始全面启动,与以往不同,此次申请为申请人提供了五个志愿,公开摇号配租将在11月底进行。

  “此次分配的公共保障房,申请人可直接填表申请。”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此次申请条件的有三类人群,分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按照我市公共保障房实行的“高考录取”分配模式,此次分配为申请家庭提供了5个志愿,共有682套住房,分布在市内8个小区,需要提醒的是每个志愿只能选择一个小区,各小区不能重复选择。

  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可通过工作单位进行申请,用人单位也可委托申请人代表直接向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手续,城镇居民可直接向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

  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

  1、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920元);

  3、在市区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在市区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5、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920元);

  3、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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