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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转让无产权地下车位如何缴纳印花税?

2013年11月19日 16:24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某房地产企业会计问:我们公司转让无产权的地下车位,与业主签订转让使用权协议。请问这种合同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如果缴纳,按照哪个税目计算?

  答:从法律性质上讲,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虽名为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但本质上不属于买卖合同,而是租赁合同,符合租赁合同特征及法律要求。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因此,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应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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