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京建立商品房销售物价员制度 对房价无明显影响

2013年11月20日 13:23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南京已经会同市住建委、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开展了4个批次商品房销售物价员培训,今后将在全市建立和推广商品房销售物价员制度。

  南京建立商品房销售物价员制度

  何谓商品房销售物价员?据了解,物价员也是开发商的人员,经物价等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主要“职责”,就是负责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保障商品房销售价目表不会有任何错误,同时加盖物价员签章对此负责。

  据了解,《商品住房价目表》,要求注明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土地用途、土地使用起止年限、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南京市物价局:对房价不会有明显影响

  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制度对房价不会有明显影响,简单点说,就是明码标价有负责的人。”

  今年年初,南京市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今年的数据尚未出炉,但从统计部门今年前三季度的数据看,前三季度,全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625元,同比名义增长9.6%,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1%。从这个数据推断,今年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物价上涨后的实际增幅应该在10%附近,不会超过很多,而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10月份,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5.3%,再创新高,排名稳居全国第6位;环比上涨0.9%,已连涨17个月,今年以来的累计涨幅达14%。

  物价局:统计口径影响目标完成

  这样看来,年初预定的房价目标要完成已经希望渺茫,物价局表示,房价的涨幅具体多少,不是物价部门统计,统计口径也会对房价造成一定影响。“一个楼盘通常都是先将朝向、位置等比较差的楼先开盘,价格便宜点,好的留在后面开盘,价格贵一些。再比如,一年前如果同一个楼盘卖的是毛坯房,一年后改卖精装修房,这样一比较,房价又大幅上扬。”南京晨报

【编辑:张玉玺】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