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昆明楼市涌现电商热潮 全新营销模式带来“双赢”

2013年11月21日 14:31 来源:昆明日报 参与互动(0)

  电商帮了谁的忙?从刚刚收官的淘宝、天猫 “双11”所创下的350.19亿元销售新高数据来看,电商无疑带来了消费者、商家、电商平台、物流行业的“多赢”。

  那么,再来看当下新兴的房地产电商,谁会是受益者呢?

  房企进驻电商是一种新模式,虽然目前线上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看房、签合同、备案、贷款等环节还是要落地通过线下流程来完成,短期内不能脱离传统销售模式,但楼盘电商这一营销方式仍以其较好的宣传效果和良好前景广受欢迎。

  近来,昆明楼市中,电商成了一股热潮。地产商借助网络媒体搭起的运营平台,释放楼盘相关信息和优惠信息,购房者可以上网报名、抢房享受相应优惠。其中,最抢眼的,莫过于这些楼盘电商营销中几乎都打出了电商渠道独享“2万抵4万”或者“1000抵5000”等不同程度的折抵优惠,吸引了不少购房者的关注,达到提前锁定意向客户、促进销售成交的功能。

  可以说,这一全新营销模式中,购房者通过选择电商渠道获得相应优惠和相关便捷,地产商也因此提前锁定了更多意向客户,并成功吸引这些客户到售楼部看房。不过,在这种“双赢”局面下,有业内人士提醒,与淘宝、卓越等电商运营平台不同,目前昆明地产电商的“平台”运营方为网络媒体,其功能为信息推广而非居间服务资质。而购房者在电商购房过程中,不可忽略的是必须要留意房地产公司和房产项目是否“五证两书”俱全。“如果项目还未取得预售证,房价未可预期时,其所承诺的独享优惠在之后房价提价中就会被‘稀释’,沦为营销噱头。”该业内人士还提到,想关注电商所承诺的折抵优惠是否切实兑现,消费者也可多一个心眼,在购买网站服务前先询问,是否不购卡也可以享受同样的优惠。

  还有人提出,房地产电商目前并不成熟,也暂时无法具备完整的线上可操作流程,难免流于地产商营销方式的一种手段。同时,从电商行业来看,全国目前在网购方面的法律还处于空白的阶段,电子商务发展急需法律保障,应尽快建立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规范电商在营销过程中出现的新法律问题、法律关系等,令部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法可依。

【编辑:张玉玺】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