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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物业卷走70万水电费 小区多次“被停电”

2013年11月22日 12:56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来电显示:我们是运通馨苑小区的业主,两个多月前小区的物业公司卷走了我们70多万元的水电费,由于没有按时交电费,供电公司几次停了我们的电,这次又给我们下发了停电通知,说如果再不交拖欠的电费,11月20日又要停电。我们业主都是先交钱后用电的,为何这样的后果都要我们来承担?王女士

  居民:物业卷走电费小区多次停电

  记者前几天来到运通馨苑小区,业委会成员黄先生给记者出示了国家电网长沙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一份11月14日送达的欠费停电通知:运通馨苑小区(户头是小区开发商)如果于本月19日不还清拖欠的50万元电费,20日将对小区停电。

  “物业走人后,我们这里已多次‘被停电’,前几次都是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停的。”黄先生说,在小区物业公司走人的几天后,小区半夜里被电力部门拉闸停电,导致水泵房涨水,30多名业主凌晨舀水3个多小时才抢救了价值过百万元的二次供水设备。

  “我们业主都是先交钱后用电的,而供电部门委托物业收我们的电费,现在物业欠了电费跑了,供电部门却要我们来承担责任,这太不公平了。”黄先生介绍,目前供电部门已通过相关渠道冻结了小区开发商30万元资金,另有一笔17万多元资金也在可控范围内,“资金到他们的账上是迟早的问题,为什么要逼我们这么紧呢?”

  供电部门:我们也是受害者

  “我们真是百分之两百不愿停小区的电。”国家电网长沙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城北片区负责马王堆一带电费业务的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确实申请冻结了小区开发商30万元资金以及另一笔17万多元的资金,“但这些钱到今年12月底都没法入我们的账。我们下发停电通知也是出于无奈,电是商品,我们的电费久拖却收不回,我们也是受害者。”

  对于小区业主关于是供电部门委托物业收电费的说法,潘先生予以否认:“我们只向运通馨苑小区开发商户头供电,并向对方收取电费。”

  据记者了解,运通馨苑小区物业撤离后,芙蓉区政府、马王堆街道及滩头坪社区等多次协调供电部门与小区用电问题。记者昨日发稿时从供电部门相关人员了解到,本月20日暂不会停运通馨苑小区的电,至于小区拖欠电费的事仍需协商。

  专家建议

  加强监管限制物业卷款走人

  小区业主向物业公司购电,物业再向供电部门购电,这种被称为“专变”的供电模式,在长沙城区的居民小区中仍较为普遍。记者从供电部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今年初以来,物业公司走人卷走小区电费的情况就有好几起。

  对此,有关专业人士认为,在目前无法改变“专变”现状的情况下,相关管理部门有必要采取措施,限制物业公司卷款走人的操作空间,比如是否可以让物业先购电后用电,物业公司是否该向相关监管部门交一笔押金等等。

【编辑:张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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