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环保验收前交付 检测超标业主起诉开发商
“卧室下面的风机开启之后,窗外排风口发出噪音,就像飞机低空掠过一样。”郭女士一家深受噪音污染,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他们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昨天上午,郭女士一家拿到了一审判决书。建邺区法院判令开发商在60日内,对其地下风机及地面出风口进行整改,保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噪音让业主患神经性耳鸣
2010年年底,郭女士一家入住宋都美域。2011年6月一天的上午,她正在自家客厅打扫卫生,突然听到“呼呼”的声音传来:“那个声音很响,就像飞机低空掠过一样。”
查找多遍以后,郭女士找到了噪声源——客厅外面有一个巨大的排风口。昨天上午,金陵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排风口离她家客厅窗户不过1米远,被建成一个低矮的房子式样。
那几天,排风口晚上也工作,郭女士家的床铺也跟着抖动。原来,排风机房就在她家卧室楼板下面!昨天上午,金陵晚报记者现场看到,在宋都美域一个地下停车库里,巨大的排风管几乎紧贴着天花板,该机房产生的风全部通过郭女士家客厅窗外风口排出。
2011年六七月份,在排风机及出风口的“轰炸”下,郭女士时常感到头晕目眩。8月她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她已经罹患神经性耳鸣。
检测超标业主起诉开发商
物业公司告诉郭女士,梅雨季节地下车库潮湿甚至积水,需要打开风机进行通风。郭女士花钱请专业机构,对她家的噪音进行检测,“物业当时也派人到了现场。”检测数据表明,她家几乎所有检测点噪音均超标。尤其卧室里的噪音,是一种低频噪音,对人体的伤害更大。
2009年9月30日,郭女士收房时也看到了窗外的“小房子”,“当时开发商人员没说它是干啥用的,我想当然地以为那是地下室的气窗。”在查看了所有购房资料后,她意外发现开发商提供的建筑图纸上,竟然没有标注她家窗外的这个“小房子”,“我认为这是一种欺诈行为。”
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2011年年底郭女士起诉了开发商,要求对方撤离风机或者彻底整改,减小对她家生活的影响,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房产损失。
没有及时通过环保验收
庭审中,南京宋都房地产公司承认风机噪音超标,但辩称其是根据设计规范要求购买风机的,风机质量及安装均符合要求;在郭女士投诉风机噪音之前,该公司根本不知道风机存在噪音污染,因此不存在隐瞒所售房产质量问题。
“房屋销售前通过了住建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既然通过了竣工验收备案,必然先取得了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决定书,故该小区噪音等环保指标是合格的。”开发商应郭女士的要求,出示了验收备案与决定书。
在仔细阅看开发商提供的证据,郭女士发现了“蹊跷”,住建部门出具的批复竣工验收备案,时间是2009年9月14日,而直到2010年11月23日,开发商才取得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决定书。也就是说,在没有通过环保验收的情况下,开发商就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随即就开始交付房屋了。
区环保局称进行了“预验收”
在宋都美域未通过环保验收的情况下,住建部门为何要给开发商竣工验收备案呢?
郭女士在与住建部门多次交涉后,对方拿出了一份材料称,环保部门对宋都美域一期进行过“预验收”,在二期建成后整体进行了正式的验收。
宋都美域分为两期,分别位于白龙江东街两侧。宋都美域二期于2011年全部建成,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
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2005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又发函强调了这一点。
而建邺区环保局出具的一份说明称,2009年7月份,宋都美域一期建成后,因其已经落实了环保设施,故经上级批准该局对其进行了“预验收”,待二期建成后该局整体办理竣工环保专项验收。
法院判令开发商整改达标
昨天上午,郭女士从建邺区法院拿到了一审判决书。
环保部门给宋都美域一二期进行了环保验收,建邺区法院对此结果予以了认可,但该法院同时指出,地下室风机开启后所发出的噪音,经其指定的机构检测确实超过了国家标准。
“噪声超标虽然不属于居住房屋的内部质量问题,但比房屋一般质量问题更加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况且上述风机设备距离原告家太近,在其开启期间对原告家庭的日常生活、休息均造成严重损害,故可以认定被告所售房屋,因噪声超标而存在质量瑕疵。”建邺区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
“早在2011年7月,原告就风机噪声问题向被告反映,但被告一直未对地下风机设备做降噪、隔音处理,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建邺区法院判令宋都房产公司60日内,对郭女士家地下风机及地面出风口进行整改,保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