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暖按流量计费惹争议 居民要求按面积收
2013年11月27日 14:15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负责东湖高新区现代森林小区集中供暖的武汉博顺科技公司拟对小区集中供暖由按面积计费改为按流量计费,小区居民争议不断。
小区5栋业主刘女士说,按面积收费标准为一个采暖季(3个月)25.5元/平方米,她家建筑面积93平方米,去年她缴纳的供暖费为2371.5元。去年冬天,她家用了近10000千瓦时,如果按流量计费,她须缴纳供暖费3300元。
武汉博顺科技公司董事长甑勤建称,去年该小区按面积计费方式,弊端很快显现:有业主开窗用暖气,有业主长假7天不在家,暖气照开不误
有业主质疑:市物价局规定,供暖公司应提供按面积计费、按流量计费两种方式供用户选择,为什么强制按流量计费?
甑勤建证实,市物价局的确有这样的规定,但市物价局的相关规定与《节约能源法》有冲突。《节约能源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按建筑面积计算,等同于“包费制”。
【编辑:张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