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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第五批廉租房配租启动

2013年11月27日 16:2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 甘倩茹) 滕州市第五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已经开始,此次配租的房源为金城花园小区廉租住房,办理程序包括申请,核准、公示、计分,配租选房三个阶段。申请工作截止时间为12月2日,符合配租申请条件的市民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

  滕州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办理第五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通知》,详细制定了廉租住房配租的程序和时间安排。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廉租住房申请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在12月2日前进行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辖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登记表》,同时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婚姻证明、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的住房状况证明、其他证明(主要包括申请人残疾证,烈士遗属家庭的烈士证,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三无”家庭、转业复员军人证明,工会组织认定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证明,市级以上医院认定的重大疾病证明)。提供的证明需要原件和A4规格的复印件。

  申请家庭持《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登记表》及以上相关证件资料,送街道(镇)民政科或低保站初审,镇街民政科或低保站汇总初审申请资料后,将初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统一转送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

  12月3日至28日进入核准、公示、计分程序,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汇总审核各街道(镇)廉租住房配租申请材料,符合规定条件的进行综合计分和排序,并将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及评分排序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滕州市廉租房保障办公室通知家庭按照评分排序依次选房,时间为12月29日至2014年1月10日,并签订《滕州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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